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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环办〔2024〕1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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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渝环办〔2024〕162 号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 2023 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有关重点排放单位:

《重庆市 2023 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已经市生态环境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4 年 9 月 14 日(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 2023 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实施方案根据《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渝府发〔2023〕

6 号)、《重庆市碳排放配额管理细则》(渝环规〔2023〕3 号)有关规定,为做好重庆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2023 年度碳排放配额(以下简称配额)分配和管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配额管理范围

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调整重庆碳市场纳入标准的公告》(渝环〔2023〕55 号),按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 1.3 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综合能源消费量约 5000 吨标准煤)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的纳入标准,对重庆碳市场原有名录进行更新,形成了重庆碳市场 2023 年度重点排放单位(以下简称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共 334 家重点排放单位纳入 2023 年度配额管理(详见附件 1)。

二、配额总量

根据我市 2023 年度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总体目标,综合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发展、减污降碳协同、行业减排潜力、历史配额供需等因素,坚持“稳中求进,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总体原则下,确定 2023 年度我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总量。

2023 年度配额总量由重点排放单位配额总量和政府预留配

额构成。其中,重点排放单位配额总量占比 95%,政府预留配额占比 5%。按本方案规定的配额核定方法,对所有重点排放单位年度配额进行核定,自下而上加总即得到重点排放单位配额总量。政府预留配额根据重点排放单位配额总量确定,主要用于市场调节,未使用的政府预留配额将于 2023 年度履约期截止时予以注销。

三、配额分配方法

重点排放单位年度配额由各生产线/生产工序配额量加总得到,根据生产线/生产工序的生产特点和碳排放数据质量情况,按“行业基准线法>历史排放强度下降法>历史排放总量下降法”

的优先顺序适用配额分配方法,特殊情形采用等量法,结合实际生产情况可采用一种或组合的方法核定配额,以上四种配额分配方法具体计算方式见附件 2,不同配额分配方法适用的主要行业及情形见附件 3。2023 年度全年停产的生产线/生产工序不参与配额分配。

四、配额发放

(一)免费配额发放

重点排放单位 2023 年度配额实行免费分配,经市生态环境局审定后,由注册登记机构通过重庆市碳排放业务管理系统注册登记子系统发放给各重点排放单位。重点排放单位对配额分配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复核,市生态环境局自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作出复核决定。

(二)配额有偿发放

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本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情况,决定是否组织政府预留配额有偿发放,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配额预分配

重点排放单位 2024 年度预分配配额按 2023 年度配额的 70%核算,一并通过注册登记系统以冻结状态发放到其账户,待其完成 2023 年度配额清缴后解除冻结。拟纳入全国碳市场的水泥、钢铁、电解铝行业重点排放单位暂不进行预分配。2024 年度配额最终审定后若与预分配配额不一致,差额部分实行多退少补。

重点排放单位若属于应移出重点排放单位名单,或涉及关停和司法冻结等存在履约风险的情形,由有关区县生态环境局收集核实情况并反馈市生态环境局后,取消预分配。

五、配额清缴与抵销机制

(一)配额清缴

重点排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重庆市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提交与其经审定的 2023 年度碳排放量相当的配额,履行清缴义务。配额不足的,可通过本市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平台购买补足;配额有结余的,可以在后续年度使用,也可以用于交易。

(二)抵销机制

重点排放单位可使用符合要求的重庆“碳惠通”项目核证自愿减排量(简称 CQCER)进行 2023 年度配额清缴,1 吨二氧化

碳当量的减排量抵销 1 吨配额,使用的减排量不得超过年度应清缴配额量的 5%。

六、配额调整与激励机制

(一)履约成本控制机制

1.重点排放单位 2023 年度配额缺口(经审定年度碳排放量与年度配额差值)超过经审定年度碳排放量的 10%的,其年度配额缺口超出 10%的部分,可向市生态环境局书面申请,经审定后解冻 2024 年度预分配配额相对应部分,用于 2023 年度配额清缴。

2.重点排放单位 2023 年度配额缺口(经审定年度碳排放量与年度配额差值)超过经审定年度碳排放量的 20%的,缺口部分按 20%计;按上述方法进行核算后,若重点排放单位 2023 年度配额缺口超过 20 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缺口部分按 20 万吨计。

(二)配额上限约束机制

重点排放单位 2023 年度配额盈余(经审定年度碳排放量与年度配额差值)超过经审定年度碳排放量的 20%的,盈余部分按20%计;按上述方法进行核算后,若重点排放单位 2023 年度配额盈余超过 20 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盈余部分按 20 万吨计。

(三)减污降碳激励机制

对于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较好的重点排放单位,且 2023年未受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未涉嫌违反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在免费发放年度配额基础上另外增发配额,具体如下:

1.大气领域绩效分级。重点排放单位 2023 年度产品碳排放

强度(基于历史排放强度下降法或行业基准线法)低于 2022 年度的,或者 2023 年度碳排放总量(基于历史排放总量下降法)

低于 2022 年度的,且 2023 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为A 级的,增发 2023 年度配额的 0.5%(单个重点排放单位上限不超过 2000 吨),2023 年度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为 B 级的,增发 2023 年度配额的 0.3%(单个重点排放单位上限不超过500 吨)。

2.能效标杆水平。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发布〈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 年版)〉的通知》

(发改产业〔2023〕723 号),重点排放单位 2023 年度单一产品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增发单一产品 2023 年度配额的 0.3%(单个重点排放单位上限不超过 500 吨)。

3.绿色电力使用。对于 2023 年度存在配额缺口的重点排放单位,2023 年度若有购入使用符合要求的市外绿色电力消费量,经核定其对应的减排量可用于抵销履约,抵销比例不超过年度配额缺口量的 8%(单个重点排放单位上限不超过 2000 吨),仅限抵销使用一次,不可拆分使用,也不可结转到其他年度使用。

附件:1.重庆碳市场 2023 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名录2.重庆碳市场 2023 年度重点排放单位配额计算方法3.不同配额分配方法适用的主要行业及情形4.重庆碳市场不同行业调节系数表

附件 1重庆碳市场 2023 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名录

重庆合川盐化工业有限公司

冀东水泥重庆合川有限责任公司

台泥(重庆)水泥有限公司

重庆华新盐井水泥有限公司

重庆金九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太富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海龙再生资源(重庆)有限公司

玖龙纸业(重庆)有限公司

冀东水泥重庆江津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天助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华新地维水泥有限公司

开县开州水泥有限公司

梁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梁平区

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

电解铝行业

重庆綦江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重庆市万利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铜梁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重庆索特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万州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重庆理文造纸有限公司

重庆华新参天水泥有限公司

信义玻璃(重庆)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琥玻璃有限公司)

云阳盐化有限公司云阳县

重庆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忠县

重庆市渝琥玻璃有限公司

攀钢集团重庆钛业有限公司

重庆富皇建材有限公司

重庆三圣化工有限公司

冀东水泥璧山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钢铁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

重庆长寿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重庆小南海水泥厂

重庆市赛德玻璃有限公司

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丰都县

重庆华峰化工有限公司

华新水泥重庆涪陵有限公司

重庆市新嘉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市凤华玻璃厂

彭水县茂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彭水县

重庆弘扬建材集团弘龙水泥有限公司

重庆正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重庆青鹏水泥有限公司沙坪坝区

重庆石柱西南水泥有限公司石柱县

重庆市南桐特种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万盛经开区

重庆秀山西南水泥有限公司

重庆九鑫水泥(集团)有限公司酉阳县

巴斯夫聚氨酯(重庆)有限公司

林德化医(重庆)气体有限公司

扬子江乙酰化工有限公司

重庆宏大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卡贝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

重庆市佐能化工有限公司

重庆鑫富化工有限公司

重庆奕翔化工有限公司

重庆市映天辉氯碱化工有限公司

重庆云天化天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重庆长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重庆紫光国际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朝阳气体有限公司

重庆大足红蝶锶业有限公司

重庆富源化工有限公司

重庆市蓬威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华峰聚酰胺有限公司

重庆建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建峰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弛源化工

分公司

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

重庆万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和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鸿庆达产业有限公司

重庆市南川区晨曦化工有限公司

重庆昌元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立源化工有限公司

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庆龙精细锶盐化工有限公司

重庆万盛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华歌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重庆湘渝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中化重庆涪陵化工有限公司

重庆弗迪锂电池有限公司

重庆三友机器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富易达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壬顺金属加工有限公司

重庆足航钒钛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双钱集团(重庆)轮胎有限公司

贝卡尔特(重庆)钢帘线有限公司

昶宝电子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重庆胜远威陶瓷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健力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重庆市合川区金星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重庆市益容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重庆市远铃玻璃有限公司

重庆天嘉日用品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星源玻璃器皿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兴宝兴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重庆兆峰玻璃晶品有限公司

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新酢坊建材有限公司

重庆荣成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重庆市合川区祥林玻璃有限公司

重庆市三星精艺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合川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维尔美纸业(重庆)有限公司

重庆润民纸业有限公司

重庆东安钾肥有限公司

107 重庆市潼南简氏纸业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潼南区

重庆庆兰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新红旗缸盖制造有限公司

重庆奥博铝材制造有限公司

重庆新美鱼博洋铝业有限公司

重庆金彧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113 重庆市铜梁区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重庆北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龙璟纸业有限公司丰都县

重庆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117 重庆市欧华陶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州区

重庆市鹤众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德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20 重庆市梁平区瑞升电化有限责任公司梁平区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

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

重庆光能荣能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赛力斯汽车有限公司

重庆新仁和压铸有限公司

重庆渝江岚峰动力部件有限公司

重庆渝江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

奥特斯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纬创资通(重庆)有限公司

旭硕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重庆超硅半导体有限公司

重庆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莱宝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万国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翊宝智慧电子装置有限公司

嘉士伯重庆啤酒有限公司

康师傅(重庆)方便食品有限公司

139 北大医药重庆大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两江新区

美尔森石墨工业(重庆)有限公司

重庆顶正包材有限公司

重庆望江工业有限公司

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鑫景特种玻璃有限公司

重庆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重庆大江东阳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147 重庆市万州区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重庆长安跨越车辆有限公司

金龙精密铜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鲁意纺织有限公司

151 重庆市九龙万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云阳金田塑业有限公司云阳县

重庆永航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正新橡胶(重庆)有限公司

中橡(重庆)炭黑有限公司

重庆宝丞炭材有限公司

重庆飞华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华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华胜化工有限公司

重庆恩捷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3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小康动力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

田分公司天然气净化总厂重庆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大宝坡石灰

重庆天勤材料有限公司

重庆天泽新材料有限公司

重庆炀焜焰冶金辅料有限公司

重庆钰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171 福安药业集团重庆博圣制药有限公司

重庆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化学华陆新材料有限公司

重庆博腾制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5 重庆市南川区裕华玻璃制瓶有限公司

重庆市南川区金鑫纸业有限公司

石油和天然气行业(页岩气开

中石化重庆页岩气有限公司

重庆彩翔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泰山石膏重庆綦江有限公司

重庆哈斯特铝板带有限公司

重庆卓梵玻璃有限公司

重庆锦旗碳素有限公司

183 重庆市綦江区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重庆万盛浮法玻璃有限公司

重庆万盛福耀玻璃有限公司

重庆冠宇电池有限公司

重庆万盛川东化工有限公司

重庆博奥镁铝金属制造有限公司

重庆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忠县

重庆平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江北区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江北区

重庆金凯特殊钢制品有限公司

重庆华彬伟玻璃有限公司

重庆三峰百果园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赛力斯汽车(湖北)有限公司重庆分公

重庆华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重庆秦安铸造有限公司

重庆市春鹏预应力钢绞线有限公司

199 重庆焱炼重型机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双桥(重庆)有限公司

益海嘉里(重庆)粮油有限公司

重庆哈韦斯特铝业有限公司

重庆龙煜精密铜管有限公司

杜拉维特(中国)洁具有限公司

重庆国之四维卫浴有限公司

泰山石膏(重庆)有限公司

207 可耐福新型建筑材料(重庆)有限公司 江津区

重庆光景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重庆华能石粉有限责任公司

210 重庆三五三三印染服装总厂有限公司

武骏重庆光能有限公司

重庆江记酒庄有限公司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川亿电脑(重庆)有限公司

215 招商局新材料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重庆新格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重庆市东鹏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泰石节能(重庆)有限公司

重庆中材参天建材有限公司

重庆西源凸轮轴有限公司

重庆安钺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美力宁科技有限公司

恒安(重庆)生活用纸有限公司

重庆恒安心相印纸制品有限公司

重庆丰盛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重庆大江杰信锻造有限公司

重庆铃耀汽车有限公司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惠科金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秋田齿轮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长征重工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天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电解铝行业

庆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戴卡捷力轮毂制造有限公司

重庆江达铝合金轮圈有限公司

重庆志成机械有限公司

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铝西南铝板带有限公司

重庆昊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力宏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重庆齐信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重庆长江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天友乳品二厂有限公司

246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卷烟厂 南岸区

重庆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重庆瑞方渝美压铸有限公司

重庆三磊玻纤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黔永硅业有限公司

重庆武陵硅业有限公司

石柱县海创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石柱县

253 重庆市武隆区三峰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武隆区

重庆市山拔尔桑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武隆区

秀山龙洋硅业有限公司

秀山维隆硅业有限公司

秀山县永发硅业有限公司

秀山鑫和硅业有限公司

259 重庆森仟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国耀硅业有限公司

重庆武陵光伏材料有限公司酉阳县

重庆三丰玻璃有限公司

重庆双腾化工有限公司

重庆兴发金冠化工有限公司

重庆捷力轮毂制造有限公司

重庆博杰能源有限公司

重庆鼎发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垫江县脱硫厂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金富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重庆大朗冶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重庆攀华板材有限公司

重庆万达薄板有限公司

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

电解铝行业

华峰重庆氨纶有限公司

重庆鹏凯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重庆腾泽化学有限公司

重庆元利科技有限公司

278 重庆市涪陵区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鑫源汽车有限公司

重庆三爱海陵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万丰奥威铝轮有限公司

华通电脑(重庆)有限公司

重庆上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粮油脂(重庆)有限公司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86 重庆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 涪陵区

华峰铝业有限公司

重庆剑涛铝业有限公司

重庆龙海石化有限公司

石油化工行业中石化重庆涪陵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石油和天然气行业(页岩气开

司采)

重庆中石化通汇能源有限公司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重庆常捷医药有限公司

重庆市涪陵区大业建材有限公司

重庆市赛特刚玉有限公司

重庆新氟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同辉科发气体有限公司

重庆华峰新材料有限公司

重庆华峰锦纶纤维有限公司

赛特矿产品(重庆)有限公司

301 重庆正川医药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同兴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重庆庆铃铸造有限公司

304 液化空气工业气体(重庆)有限公司

305 爱思开海力士半导体(重庆)有限公司 高新区

达丰(重庆)电脑有限公司

鸿富锦精密电子(重庆)有限公司

华润微电子(重庆)有限公司

英业达(重庆)有限公司

重庆方正高密电子有限公司

鞍钢蒂森克虏伯(重庆)汽车钢有限公

福耀玻璃(重庆)有限公司

康宁显示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重庆正川永成医药材料有限公司

重庆韩泰轮胎有限公司

316 菲特尔莫古(重庆)摩擦材料有限公司 两江新区

317 诺玛科(重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两江新区

重庆渝荣玻璃有限公司

319 重庆市永恒玻陶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荣昌区

重庆蓝洁广顺净水材料有限公司

重庆洽洽食品有限公司

重庆恒隆陶瓷制品有限公司

重庆唯美陶瓷有限公司

重庆奥福精细陶瓷有限公司

重庆华兴玻璃有限公司

惠达智能家居(重庆)有限公司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沙坪坝区

重庆君织都印染有限公司沙坪坝区

重庆三峰御临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重庆市天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娃哈哈昌盛饮料有限公司

332 帅翼驰铝合金新材料(重庆)有限公司 渝北区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OPPO(重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 2重庆碳市场 2023 年度重点排放单位配额计算方法

一、行业基准线法

重点排放单位年度配额=行业碳排放基准值×重点排放单位年度实际产量

(二)行业碳排放基准值取值

2023 年度行业碳排放基准值,在当年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经核查碳排放数据基础上划定。水泥熟料取 0.8054tCO2/t 熟料,电解铝取 6.2906tCO2/t 铝液,合成氨(原料为天然气)取 1.8949tCO2/t合成氨。

二、历史排放强度下降法

重点排放单位年度配额=重点排放单位历史碳排放强度基准值×重点排放单位年度实际产量×调节系数

(二)重点排放单位历史碳排放强度基准值计算

2023 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历史碳排放强度基准值取其历史基准年度(2020—2022 年度)单位产品碳排放强度的加权平均值,若某一个历史基准年度碳排放强度与历史三年碳排放强度加权

平均值进行比较,大于或等于±20%的,则该年度碳排放强度不参与计算,其余情况均取历史三年碳排放强度加权平均值。

若重点排放单位在历史基准年度因实施改扩建项目或增减排放设施等原因导致温室气体排放量发生重大变化,则采用变化后时段的数据计算历史碳排放强度基准值。

历史碳排放强度基准值所使用的电力排放因子或其他参数与 2023 年度实际排放量计算所使用相应参数取值不一致时,需进行修正。

(三)历史排放强度下降法调节系数

综合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发展,“十三五”期间配额发放情况以及行业减排潜力、企业历史碳排放趋势等因素,纳入重庆碳市场的各行业调节系数见附件 4。

三、历史排放总量下降法

重点排放单位年度配额=重点排放单位历史碳排放总量基准值×调节系数

(二)重点排放单位历史碳排放总量基准值计算

2023 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历史碳排放总量基准值取其历史基准年度(2020—2022 年度)碳排放量的平均值。若某一个历史基准年度碳排放量与历史三年碳排放量平均值进行比较,大于或等于±20%的,则该年度碳排放量不参与计算,其余情况均取历

史三年碳排放量的平均值。

若重点排放单位在历史基准年度因实施改扩建项目或增减排放设施等原因导致温室气体排放量发生重大变化,则采用变化后时段的数据计算历史碳排放总量基准值。

历史碳排放总量基准值所使用的电力排放因子或其他参数与 2023 年度实际排放量计算所使用相应参数取值不一致时,需进行修正。

(三)历史排放总量下降法调节系数

重庆碳市场不同行业调节系数见附件 4。

四、等量法

重点排放单位年度配额=年度审定碳排放量

(二)适用范围

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相应采用等量法分配配额。生活垃圾焚烧行业和页岩气开采行业采用等量法分配配额。水泥熟料、电解铝、合成氨(原料为天然气)新建生产线/生产工序,2022年 1 月 1 日及之后投产的采用等量法分配配额;其他新建生产线/生产工序,2021 年 1 月 1 日及之后投产的采用等量法分配配额。

历史基准年度中有两个及以上年度碳排放量与历史三年碳排放量平均值进行比较,大于或等于±50%的,采用等量法分配配额。

附件 3不同配额分配方法适用的主要行业及情形分配方法适用的主要行业适用情形行业基准 水泥熟料、电解铝、合成氨(原料为天 同行业企业有 3 家及以上,产品单一,线法然气)

产品碳排放强度可计算且有可比性。

①水泥制造行业粉磨工序、钢铁行业、玻璃及玻璃制品制造业、石油和天然气行业、造纸与纸制品生产业、陶瓷生产、汽车制造(整车)、合成氨(原料为天然气以外)、电子设备制造业(显示面历史排放 板、集成电路)、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 产品一般不超过两类,每类产品同质强度下降 压延加工业;

化程度高且能源消耗边界清晰,产品法②以下行业若产品比较单一,单个产线单个产品可独立计量可适用历史排放 碳排放强度可分别计算且有可比性。

强度下降法:

化工行业、电子设备制造业(显示面板、集成电路以外)、机械设备制造业、食品、烟草及酒、饮料和精制茶生产行业、医药、石油化工行业、工业其他行业不满足行业基准线法、历史排放强度下降法的其他生产线/生产工序均用历史历史排放 排放总量下降法:

产品复杂、产品方案变化大、计量数总量下降 化工行业、电子设备制造业(显示面板、 据不支持可比碳排放强度计算等,难法集成电路以外)、机械设备制造业、食 以采用行业基准线法、历史排放强度品、烟草及酒、饮料和精制茶生产行业、 下降法的情形。

医药、石油化工行业、工业其他行业涉及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部分采用等量法分配配额;水泥熟料、电解铝、合成氨(原料为天然气)新建生产线/生产工序,2022 年 1 月 1 日及之后投产的采用等量法分配配额;其他等量法生活垃圾焚烧行业、页岩气开采行业及其他特殊情形新建生产线/生产工序,2021 年 1 月 1日及之后投产的采用等量法分配配额;历史基准年度中有两个及以上年度碳排放量与历史三年碳排放量平均值进行比较,大于或等于±50%的,采用等量法分配配额。

注:以上配额分配方法适用的主要行业为相对分类,根据重点排放单位实际生产情况和碳排放数据质量情况,按“行业基准线法>历史排放强度下降法>历史排放总量下降法”的优先顺序适用配额分配方法,特殊情形采用等量法,可采用一种或组合的方法核定配额。

附件 4重庆碳市场不同行业调节系数表行业调节系数汽车制造(整车)、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0.96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食品、烟草及酒、饮料和精制茶生产行业、玻璃及玻璃制品制造业(平板玻璃以外)、造纸与纸制0.95品生产业、陶瓷生产行业、石油和天然气行业、水泥制造行业粉磨工序、机械设备制造业、工业其他行业化工行业、钢铁行业、平板玻璃、石油化工行业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