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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71

江苏省无锡市零碳园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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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零碳园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 年)》政策解读建设零碳园区对提升企业和产品的绿色竞争力,加速工业结构及能源结构转型步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2025 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建立一批零碳园区、零碳工厂”。《江苏省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2025 年重点任务清单》提出,今年要建设 10家以上零碳(近零碳)园区。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零碳园区建设工作的部署,我市出台实施《无锡市零碳园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 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一、建设思路

《行动方案》按照“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系统谋划、分步实施”“双轮驱动、协同推进”的思路,有序推进实施零碳园区建设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坚持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强化科技创新对节能减排降碳的支撑作用,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园区构建零碳智慧产业新生态、能源新格局和智慧管理新平台,在地方碳考核、行业碳管控、企业碳管理、项目碳评价、产品碳足迹等方面先行先试,探索零碳招商、零碳供应链、零碳产品创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形成有效激励约束机制。

二是坚持系统谋划、分步实施。立足眼前,着眼长远,分阶段分步骤提出零碳园区建设三年目标任务,即保持即期目标和远期目标的有机衔接,又将零碳转型与经济发展、技术进步、产业升级有机结合,以园区为载体率先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循序渐进实现零碳目标。

三是坚持双轮驱动、协同推进。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结合。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强化对零碳园区建设的政策支持,完善激励机制,通过良性的反馈机制提升园区和企业零碳转型发展动力。发挥市场主导作用,强化企业建设主体地位,鼓励社会多方参与,实现项目共建、资源共享,通过有效协同创造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建设目标

《行动方案》分阶段提出零碳园区建设目标任务。2025年,遴选 15 家基础较好、意愿较强、潜力较大的园区开展零碳园区建设,13 家工厂开展零碳工厂建设,推动 8 个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培育 8 家注册虚拟电厂,引进 5 家省级以上绿色低碳相关创新平台(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新研机构等)。到 2027 年底,完成 10 家以上零碳园区项目的建设与验收,建成 20 家以上零碳工厂,建成 10 个以上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培育 20 家注册虚拟电厂,引进 10 家省级以上绿色低碳相关创新平台(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新研机构等)。

三、实施路径

《行动方案》提出,以打造零碳园区为主要任务,围绕能效水平标杆化、生产过程清洁化、能源供给零碳化、基础设施绿色化、资源利用循环化、运营管理数智化 6 个方面开展建设工作,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构建零碳化能源供应体系,加快突破零碳关键技术,推动基础设施绿色化转型,优化资源循环利用效率,提升能碳数智化管理水平。同步推进零碳工厂、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虚拟电厂、零碳服务机构 4 大配套行动。建立“1+4”工作体系,着力构建以园区为主阵地的零碳产业生态体系,以点带面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加快绿色转型。

四、保障措施

《行动方案》要求,零碳园区建设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统筹协调,牵头负责零碳园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虚拟电厂建设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零碳工厂建设工作。市科技局牵头负责零碳服务机构建设工作。对列入无锡市零碳园区培育计划的园区,结合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相关政策予以支持。按照绩效评价结果,市级以“拨改转”方式给予最高 500 万元的奖励,可与特色产业园奖补政策重复享受。按照组织申报、评审选拔、公示确认、建设实施、项目验收、总结评估、复核提升的工作步骤,有序开展零碳园区、零碳工厂、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虚拟电厂、零碳服务机构的建设工作。建立零碳园区梯队培养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园区按照“市级—省级—国家级”梯队创建零碳园区。

加强全流程跟踪评估,推动建成投运项目不断优化提升,打造一批特色鲜明、指标科学、有复制推广价值的试点。

五、指标体系

《行动方案》结合国家、省关于零碳园区建设的相关评价指标要求,按照约束性指标、重要参考指标、激励性指标三类,提出了 31 项无锡市零碳园区评价指标。

无锡市零碳园区评价指标体系近期远期序号 类别具体指标单位

市级零碳园区不作限制,但需有明确的四至边界;省级零碳园区原则上应列入《中

园区建设规模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

国家零碳园区在列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的基础上,年综合能源消费量需≥20 万吨标准煤≤0.2(年约束性指综合能标源消费量<100

单位能耗碳排放吨/吨标准煤≤1万吨)

≤0.3(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近期远期序号 类别具体指标单位

万吨)

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当量值)

tce/万元≤0.35≤0.25

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tCO2/万元≤0.6≤0.1

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

≥20

参与“智改数转网联”诊断企业数量占比

≥20

企业能效水平达到行业标杆比例

开展碳足迹核算认证企业占比

≥10

规上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率

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企业占比

≥10≥30

开展碳排放核查企业占比

≥10

省级以上绿色低碳相关创新平台(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新研机构等)

个≥1≥2重要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96≥99参考指标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85≥90

工业余热回收利用率

≥95≥95

新建建筑中二星及以上绿色建筑占比

园区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交通工具保有量占比

货物清洁运输比例

可再生电力消费占比(含绿证)

≥30≥70

终端电气化率

≥70

绿色低碳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

≥3.5≥4

激励 清洁生产审核企业数量占比

标园区内电力需求响应能力

≥日均 ≥最大用近期远期序号 类别具体指标单位

用电量电负荷的 8%的 10%≥日均 ≥日均用

园区内储能容量

用电量电量的的 8%10%

可利用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

≥50%≥75%

智能管理平台对园区企业的覆盖范围

≥50%≥90%

园区内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面积平方米≥≥3000010000

碳捕集利用和封存规模万吨/年≥3≥5

园区企业产出产品单位能耗——达到或优于二级能耗限额标准

新建项目通用型终端用能设备能耗——达到或优于一级能效标准

既有项目通用型终端用能设备能耗——达到或优于一级能效标准指标类型说明:

约束性指标:零碳园区建设必须达到的目标,是遴选确定园区建设名单和后续开展验收评估的首要条件。达不到约束性指标要求的园区,原则上不得申请验收评估。

重要参考指标:零碳园区建设过程中发挥路径引导作用的参考目标,是遴选确定园区建设名单和后续开展验收的重要内容。由于客观条件不具备开展相关工作的园区,在说明相关情况并提供佐证材料后,可不在申报材料和建设方案中列出相关指标,遴选和验收也不对相关指标作硬性要求。

激励性指标:零碳园区建设过程中鼓励园区积极对标开展工作的激励目标。提出并实现相关指标要求的园区,在零碳园区遴选和验收评估中给予相应加分。

评价指标体系将根据国家、省关于零碳园区建设的最新要求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