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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16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2026-27年度财政预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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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六至二七财政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财政司司 长 陈茂波动 议 二 读 《 二 零 二 六 年 拨 款 条 例 草 案 》 的 演 辞二 零 二 六 年 二 月 二 十 五 日 星 期 三

引言1 - 5

6 - 15

16 - 27延续好势头 提速拼经济

29 – 31

32 – 33人工智能+34 – 51生命健康52 – 57新型工业发展58 – 62结合市场力量 加速创科发展63 – 69培育与壮大新兴产业70 – 87耐心资本88 – 89

巩固现有优势91 – 100

拓展新兴领域101 – 111强化市场体系和风险管控112 – 121

国际贸易中心123 – 136国际航空枢纽137 – 142国际航运中心143 – 152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153 – 157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158 – 164

培育人才166 – 172吸引人才173 – 175国际教育枢纽176 – 180

旅游产业182 – 190体育产业191 - 193文创产业194 - 196

迈向双碳目标

绿色科技199 – 201绿色金融202 – 204绿色城市205 – 208

北部都会区209 – 214土地供应215 – 217房屋供应218 – 221

运输基建222 – 225建造业专业发展226 – 230减低建造成本231 – 232

大埔火灾后续及相关工作233 – 235关顾长者236 – 239

支援青年240 – 241妇女发展

支援在职家庭

支援残疾人士

促进就业245 – 246优化医疗服务247 – 250

251 – 255持续落实财政整合计划256 – 265发行债券266 – 269二零二五/二六年度修订预算270 – 273二零二六/二七年度财政预算274 – 278

279 – 280中期财政预测281 – 286结语287 – 291

二零二六至二七年度财政预算案演辞、补编及附录载于 www.budget.gov.hk。

主席、各位议员、各位市民:

我谨动议二读《二零二六年拨款条例草案》。

引言2.今天是大年初九,市面上仍洋溢着农历新年的喜庆气氛。熙来攘往的年宵花市、充满动感的花车汇演、璀灿夺目的

维港烟花,正好带出丙午骏马的活力与朝气。

3.过去一年,经济和资本市场向好令税收增加,加上强 化版财政整合计划渐见成果,本港的公共财政状况改善较

预期快。今年度的经营账目恢复盈余,综合账目计及发债所得,

亦提早恢复平衡,让我们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可适度增加对市民和中小企的支援。

4.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国家稳定的高质量发展是我们最大的底气,国家持续高水平双向开放,加上科技突破与创新,为香港带来新机遇。我们要以创新思维对接好「十五五」

规划,因地制宜培育新质生产力,并以内联外通、人才汇聚的优 势助力企业开拓新市场。我们预期今年香港经济势头持续

良好。

5.这份预算案的主题是:创科驱动、金融赋能;多元发展、关爱惠民。我会在接下来的章节扼要说明。

6.环球政经环境复杂多变,美国去年初发动关税战,全球贸易磨擦急剧升温。随着美国与多个经济体达成初步贸易

协议,并与中国在重要经贸议题取得共识,贸易紧张局势有所缓和,全球经济得以继续扩张。

7.科技变革及人工智能(AI)发展迅速,带动新一轮投资热潮和产品需求;亚洲尤其是中国,是推动环球经济增长的重要

引擎;加上美国自去年九月重启减息,支持投资与资本市场表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估计二零二五年全球经济增长百分之

三点三,与二零二四年增幅相若。

8.去年香港经济蓬勃,对外贸易强劲,私人消费回升,固定投资增长提速,全年整体经济增幅为百分之三点五,连续三年上升。

9.受惠于电子相关产品需求强劲,香港整体货物出口实质增长一成二,其中往内地和东盟的升幅尤其可观。

10.服 务 输 出 上 升 百 分 之 六 点 三 。 访 港 旅 客 显 著 上 升一成二,跨境金融服务及运输量持续增长。

11.内部需求方面,私人消费开支去年第二季扭转跌势,全年回升百分之一点七。随着经济持续扩张和住宅物业市场回暖,整体投资开支增长加快至百分之四点三。

12.劳工市场下半年渐趋平稳。第四季经季节性调整的失业率为百分之三点八。就业收入持续增长,第四季全职雇员

每月就业收入中位数按年上升百分之四点二。

13.通 胀 保 持 轻 微 。 撇 除 政 府 一 次 性 措 施 , 去 年 基 本通胀率为百分之一点一。

14.股 票 市 场 表 现 亮 丽 , 恒 生 指 数 全 年 上 升 百 分 之二十八,平均每日成交额增加九成至近二千五百亿元,创下历史

新 高 。 新 股 上 市 集 资 额 较 二 零 二 四 年 增 加 两 倍 多 至 超 过二千八百亿元,高踞全球第一。

15.住宅物业价量齐升,交投自去年三月起持续活跃,全年成交量上升至近六万三千宗,是四年新高。楼价全年上升

百分之三点三,结束前三年跌势;租金亦上升百分之四点三。

非住宅物业成交量反弹,租金及价格跌幅收窄。

16.踏入二零二六年,全球贸易紧张局势略为缓和,主要经济体的经济活动维持扩张。内地经济将为全球经济增长带来最大贡献,是带动区域以至环球经济的关键力量。国家的稳定发展将继续是香港坚实的后盾。

17.国家今年将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持续扩大内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保持经济合理增长,为「十五五」时期奠定良好开局,亦为香港经济增长创造有利条件。

18.AI等新科技的投资继续带动相关产品需求,支持亚洲贸易活动进一步扩张。市场普遍预期美国息口会再下调,有助提振投资信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测今年环球经济温和增长。

19.受惠这些因素,香港货物出口预料会保持可观增长;

服务输出亦因访港旅客数目及金融服务需求上升而继续增加。

20.内需有望稳步增长。劳工市场平稳及市民收入上升,将推动私人消费;营商气氛改善,以及减息预期,均利好资产市场及投资活动。

21.然而,国际大环境错综复杂。主要先进经济体反复的经贸政策,继续为全球贸易带来不确定性。倘若美国减息步伐较预期慢,现时环球金融市场的乐观情绪或会受影响。

22.综合对目前环球和本地经济形势的研判,我们预测今年香港经济增长百分之二点五至三点五。

23.物价方面,外围价格压力可控。随着本地经济持续扩张,今年通胀预计略高于去年。我们预测今年基本通胀率和

整体通胀率分别为百分之一点七和百分之一点八。

24.中期而言,部分主要经济体的保护主义持续,环球经济继续碎片化。然而,「全球南方」崛起,世界贸易与投资版图

重塑将为香港带来更多新市场和增长点。

25.在「十五五」开局之年,香港将主动对接「十五五」规划,更好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并继续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建设。

26.本届政府致力扩充经济容量和提升竞争力,加快发展北部都会区(北都),以人才和创科驱动增长,因地制宜发展新质

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27.我们预测香港经济在二零二七年至二零三零年间,平均每年实质增长百分之三,基本通胀率为平均每年百分之二。

延续好势头 提速拼经济

延续好势头 提速拼经济28.香港经济连续三年增长,整体气氛稳中向好,盛事活动吸引旅客访港,国际会议汇聚各地政商领袖,促进更深入

的交流协作:

(一) 资 产 市 场 更 趋 畅 旺 : 股 市 持 续 向 好 , 总 市 值 升 至五十万亿元,新股上市活跃;住宅楼市气氛转好;银行

总存款额去年底超过十九万亿元,按年上升百分之十二,资金继续流入;资产管理业亦向好,在香港注册

成立的基金资金净流入三千五百七十亿元。香港在《全球金融中心指数》稳居全球第三、亚太第一;亦有 望 在 一 、 两 年 内 成 为 全 球 最 大 的 跨 境 财 富 管 理中心;

(二) 企业人才加速汇聚:引进重点企业办公室(引进办)

已 吸 引 逾 一 百 间 重 点 企 业 落 户 , 其 中 五 十 一 间 已上市,七十六间在港设立全球或地区总部,将带来约

六百亿元投资,创造约二万二千个职位。投资推广署去年协助五百六十间企业在港开设或扩展业务,亦将带来近七百亿元投资,以及创造超过一万个职位。

海 内外企业驻港公司及初创企业数目均增加百分之

十一,同创新高。吸引人才方面,「高端人才通行证计 划 」(「 高 才 通 计 划 」) 已 吸 引 逾 十 万 全 球 精 英

来 港。我们将继续积极招商引资、吸引人才,为香港

经济注入新动力;

延续好势头 提速拼经济

(三) 国际联系持续增强:国际调解院在港成立,进一步

巩 固香港作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

的地位。国际会议和展览方面,一带一路高峰论坛、亚洲金融论坛、金融科技周、香港海运周、香港国际创科展等活动,各吸引数以千计的国际政商及行业领袖参与。今年,我们会继续深化国际联系,包括首次

承办亚太区经济合作组织财政部长会议;

(四) 盛事汇萃旅客攀升:去年访港旅客近五千万人次,

比前年增加百分之十二,其中非内地旅客增加百分之

十 五。盛事云集,去年与广东及澳门共同承办全国

运动会和全国残疾人运动会暨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

提升了香港举办大型体育赛事的能力,以及与大湾区城市的深度融合和协作。启德体育园开幕未满一年,主场馆门票销量已达亚洲第一、全球第三,总收入亦为亚洲之冠。未来一年,文化及体育盛事将接踵而来,展现香港的独特魅力;以及

(五) 提速推进北都发展:北都是香港未来发展的新引擎,

将为香港注入新经济动力,助力香港「南金融、北创科」的新产业布局。我们正提速推进北都发展,包括采用「片区」模式批地和加快引入企业及产业;成立两间专属公司,分别聚焦新田科技城及洪水桥产业园;

预计在年中提交北都专属法例的条例草案。

29.「十五五」规划建议为国家未来五年发展提出了总体思路、战略目标及重大举措,是引领全面实践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蓝图。

30.规 划 建 议 明 确 支 持 香 港 更 好 融 入 和 服 务 国 家 发 展大局,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航运和贸易中心地位,并建设

国 际创新科技中心和国际高端人才集聚高地。香港可在多个

重点领域发挥作用:

(一) 贡 献 国 家 现 代 化 产 业 体 系 建 设 、 加 快 高 水 平 科 技自立自强:香港的基础科研实力雄厚,在 AI、生命

健康科 技、金融科技,以及新材料和新能源等领域

具 备独 特优势。同时,作为国际金融中心,香港会

推进「金融+」,善用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与优势

产业,并加快推进金融与创科相互赋能,以香港所长

服务国家所需;

(二) 积极参与国家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在「一国两制」

下,香港独特的制度优势,加上高效的航空、航运和物 流 服 务 , 能 促 进 双 向 贸 易 与 投 资 , 为 企 业 的「引 进 来、走出去」担当「超级联系人」和「超级

增值人」角色;以及

(三) 汇 聚 国 际 高 端 人 才 : 香 港 的 世 界 级 大 学 及 国 际 化环境,有利吸引及汇聚各重点领域的顶尖人才来港,

包括国际科研领军人物。同时,我们会继续投入资源培育本地人才,配合国家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

31.行政长官将率领跨局跨部门专班,带领香港主动对接「十五五」规划,并首次制订香港的五年规划。我们会更积极融入

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以有为政府结合高效市场,推动经济朝高质量、高增值、多元化的方向前行。

32.科技变革正重塑全球经济,引发新消费需求和投资,同时促使产业跨界融合,科技创新正深度推动产业创新。

33.香港在创新科研与商业转化有着国际化、科研实力、金融支撑和高端人才汇聚等优势,我们正加强算力、土地及资本

等配套,结合大湾区城市完备的高端制造,提升我们作为全球原始创新策源地的影响力。

人工智能+34.我们正提速推动AI产业化,并促进AI与各产业的深度融合,同时亦鼓励AI的广泛应用,达致全民使用、全民善用。

AI+与产业发展策略委员会35.鉴于AI应用正迅速推动产业革新,新技术、新产业和新产品急速冒起,我会成立并主持「AI+与产业发展策略委员会」,为AI带动产业转型及发展订定策略,创造有利条件,并邀 请

专家、学者、企业及园区公司等参与,初期将聚焦生命健康及

具身智能。

AI 赋能产业36.在 基 础 研 发 层 面 , InnoHK 创 新 香 港 研 发 平 台(InnoHK)目前已累计资助十六间聚焦AI与机械人的实验室,当中的科研焦点包括以AI驱动的机械人技术,可以广泛应用于

医疗、物流、智能制造、建造等行业。

37.政府推出的三十亿元「人工智能资助计划」,已批出近三十个涉及大语言模型、新材料、生物医学等领域的科研项目,强化本地AI的研究及应用。

38.我们正积极对接国家「人工智能+」行动,以应用场景

驱动「AI产业化、产业AI化」。香港人工智能研发院将于下半年

投入运作,支持AI项目研发及成果转化,并会就AI发展的治理框架及规管制度等提供意见。

39.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与数码港刚开展第二期沙盒测试,重点探索「以AI对抗AI」,推动银行业更安全及负责任地

应用AI。

算力基建40.目前本港整体算力已达每秒五千千万亿次浮点运算次数,是支持AI发展的重要基础。

41.沙岭数据园区将进一步提升整体算力规模,项目可提供二十五万平方米楼面面积,招标结果将于短期内公布。园区

将为应用AI所需的数据和算力等提供重要支撑。

全民 AI 培训42.AI为社会及就业市场带来新机遇,关键是在社会各层面普及对AI的认知和应用。

43.我们将邀请不同公营机构联同科技企业及大专院校,筹办AI应用学习课程、讲座及比赛,以提升学生、青年及公众对AI的认知和运用技能,以及负责任地使用AI。我们将为此拨款

五千万元。

44.自二零二五/二六起的三个学年,各资助大学将新增共二十七个与STEAM相关的学士学位课程,包括AI、创意产业、数据科学等。自资专上院校方面,由二零二七/二八学年起,AI相关课程将优先列入「指定专业/界别课程资助计划」。职业训练局(职训局)高级文凭课程的必修资讯科技单元亦会涵盖

AI的应用。

45.雇员再培训局(再培训局)将升格为「技能提升局」,并会提供包括AI应用的各类「技能为本」培训,提升本地劳动人口的竞争力。

46.「优质教育基 金」已预留二十 亿元推进中小学 数字教 育,以开展校本AI教育项目,并资助学生参加相关活动。

另外,我们亦为教师提供AI培训。

数据运用47.为 进 一 步 强 化 政 府 内 部 数 据 的 运 用 , 我 们 会 增 拨资源,让统计处为其他部门提供更多数据科学咨询及分析,以

辨识业务痛点及建议解决方案。

48.统计处下月将推出全新的网上数据互动服务平台,整合不同类型的统计资料,便利企业和市民进行跨主题分析,

并预计第三季加入自然语言查询功能。

AI 赋能公共服务49.多个部门正积极利用AI及相关科技,推动数智化,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例如:

(一) 交通管理:运输署将研究建立结合大数据分析和 AI

的交通管理平台,更全面掌握交通实况及提升管理效率;

(二) 就业服务:劳工处会运用 AI 优化就业配对,为求职

人士及雇主提供更好服务;

(三) 水浸预警:渠务署将提升智慧水浸预测及预警系统,

亦通过 AI 大型视觉语言模型,分析道路影像,加快紧急应变速度;以及

(四) 山泥倾泻风险评估:土木工程拓展署年内将全面整合

本港降雨数据、山泥倾泻记录及人造斜坡资料,实时进行动态风险评估,以优化预警机制。

50.政府已成立AI效能提升组,统筹和推动部门应用AI,重组工作流程及提升效率。我们会拨款一亿元,引入业界的领先

技术,加速政府数智化转型。

51.公务员学院会联同数字政策办公室为公务员提供以AI为主题的培训,让公务员更好掌握相关知识。

生命健康生命健康科技52.我们正积极推进生命健康科技的上中下游协同发展:

上游研发方面,我们会以「1+3」的模式推进,即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香港园区(河套香港园区)的生命健康研发总院,加上三所由大学筹建的分院。此外,InnoHK亦有多所研发中心;

中游成果转化方面,「产学研 1 + 计划」已支持十五个项目;下游

产业方面,三大创科园区已汇聚近五百间相关企业和机构,生态蓬勃。

国际医疗创新枢纽生物医药技术研发转化53.河套香港园区的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临床试验所已与深圳园区建立协作平台,提供一站式临床试验支援、汇聚科研人员、整合数据库,推动生物医药及疫苗研发。

54.「国际临床试验学院」将于明年成立,贡献国家生物医药技术「引进来、走出去」,助力香港发展成为国际医疗创新枢纽。

跨境医疗协作55.政府去年底成立真实世界研究及应用中心,支援医药企业,并加快创新药械打进内地及国际市场,为国家药品监管科学体系作出贡献。

中医药发展56.《中医药发展蓝图》勾划香港中医药发展愿景,推动中医药全方位、高质量及高水平发展。我们将向「中医药发展基金」

注资五亿元,就策略性主题进行研究、培训及国际推广。

57.新落成的香港中医医院及政府中药检测中心大楼已投入服务,有助推动中医药服务发展、科研创新及标准制订,向国际展示中医药的优势。

新型工业发展58.我们积极引导本地生产商转向智能制造,技术包括物联网、实时数据、应用数据分析、先进人机界面,以及机械人

技术等。

「新型工业化资助计划」已支持超过一百二十条新智能生产线,带动超过十亿元私人投资。此外,「新型工业加速计划」鼓励企业在港设立高端智能生产设施,至今已支持四个项目,涉及总投资约二十五亿元,当中超过七成为私人投资。

59.政府将于年内推出「新型工业菁英企业培育计划」,重点扶持对本港新型工业发展有贡献的高增长企业,为香港培育新兴和未来产业企业。

60.政府致力落实与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签署的《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合作协议》,促进产业合作。

我们会预留约二亿二千万元,在港建设首个境外的国家制造业

创新中心。

61.香港微电子研发院的第三代半导体芯片技术研发与试产的中试线,年内将投入运作,可促进本地芯片研发和产业升级。此外,「新型工业加速计划」已支持两间发展半导体芯片技术及设备的企业,总投资超过十五亿元。

62.我们正就香港新型工业中长期发展进行研究,包括新兴和未来产业,目标是加速推进香港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

生产力,融入国家新型工业化整体布局,为经济注入新动能。

结合市场力量 加速创科发展63.我们会通过河套香港园区和新田科技城等重点建设,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公私协作64.要实现北都成为国际创科新城的愿景,其中一个关键在于释放区内未充分开发的私人土地潜力,将其转化为产业空 间与配套设施,从而为实体经济和产业加速发展提供坚实

支撑。

65.我们正研究进一步推动在北都持有土地的发展商,联同科技或先进制造企业向政府提出合作发展方案。我们期望

通过三方合作,引导相关的土地和企业资源对接香港重点发展

产业方向,让商界更深度参与香港经济的创科转型,合力加速北都发展。

河套香港园区66.河套香港园区第一期首批落成的两座大楼已有超过六十间企业落户,出租率约八成。第二期规划亦已完成,两期将合共提供二百万平方米的楼面。

67.我 们 会 向 立 法 会 申 请 注 资 一 百 亿 元 予 园 区 公 司 以加速园区发展,包括引入市场力量加快发展第一期余下地块;

提供重要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强对初创企业的支持,以及成立创投基金。

68.我们正争取在深港两个园区实现人员、物资、资金及数 据 的 便 捷 流 动 , 并 与 内 地 研 究 制 订 科 研 数 据 及 生 物 样 本「过河」的具体实施方案,例如以「白名单」、「绿色通道」等机制

简化进出手续和审批程序。

新田科技城69.新田科技城是河套的延伸,与河套香港园区形成上中下游协同发展,构建完整的产业生态圈。河套聚焦上中游的研发、转化、中试等,而新田科技城较大规模的土地则为研发

成果转化提供原型、中试和量产空间。我们今年将成立专属公司

推动开发,并向立法会申请注资一百亿元起始资金,同时带动市场资源提速发展。

培育与壮大新兴产业低空经济70.低 空 经 济 是 推 动 城 市 智 能 化 、 区 域 融 合 发 展 的 新动能。政府已完成首阶段修例,并将完善民航法例与监管框架,

为 低 空 经 济 长 远 标 准 化 发 展 奠 定 基 础 , 并 构 建 具 竞 争 力 的生态圈。

71.首批「监管沙盒」的三十二个项目已在指定航线进行测试。部分无人机应用场景,例如大厦管理及巡查,已进入实际运作。

72.我们上半年起将分阶段推行无人机交通管理系统、多用户共享平台、跨境航线及载人飞行器等应用,亦正与内地

积极探讨开展跨境物流试飞项目。

航空航天73.「十五五」规 划建议提出加快 建设航天强国, 国家航 天 局亦提出推动商业航天企业有序出海。香港可协助内地

航天产业与全球市场对接,并提供科研、融资、风险管理及法律

等专业服务。引进办将牵头物色合适的航天企业来港发展。

74.我们已要求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港交所)

检视相关上市规定,便利和吸引更多航天企业来港上市。

75.政府在InnoHK下成立香港太空机械人与能源中心,参与国家嫦娥八号任务。该中心研发的多功能月面作业机械人,已进入航天器初样测试阶段,这技术可望拓展至地面应用。

「创新及科技基金」亦提供逾一亿元,支持大学六个研发项目。

此外,基金支持的香港中文大学「港中大一号」卫星,已成功发射并进入预定轨道。

76.低轨卫星可支持高端产业发展,我们会积极扩展通讯基建,简化牌照制度,推动未来 6G 应用。

自动驾驶77.政 府 在 保 障 道 路 安 全 的 前 提 下 , 正 加 速 自 动 驾 驶无人化、规模化发展,达致商业营运,并推动业界以香港平台

开拓海外市场。「航天走廊」自动驾驶运输系统预计年内启用,是首个在港商业营运的项目。

新材料78.新材料研发在港已进入商业化阶段,并具国际发展潜力,两间本地初创企业将于年中在屯门环保园设立生产线,

利用回收物料,分别升级再造成无电制冷和创冷产品的核心原料,以及声学超材料产品。

79.此外,政府正提速建设第三个InnoHK,聚焦新材料及先进制造、能源及可持续发展,旗下的研发中心将于上半年起陆续成立。

RISC-V80.RISC-V是新一代芯片底层技术,其开源的特性打破了传统技术封闭的限制,正推动更多元化的创新探索,引领全球

芯片设计与应用的变革。

81.香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港投公司)通过战略投资及与领先企业合作,积极推动RISC-V技术研发及产业落地,包括与 这 些 企 业 联 合 成 立 香 港 RISC-V联 盟 , 汇 聚 产 业 、 学 术 与投资界在大湾区进行跨界别合作及国际协作。

具身智能82.AI发展从大语言模型迈向与物理世界互动的具身智能,不同载体(例如机械人)的技术与应用创新将不断变革,

为生产工序、商业运作,以至生活模式带来根本转变。

83.现时各科技园区及港投公司亦支持具身智能的初 创

科企。政府将积极推动具身智能生态圈建设及产品应用。

量子科技84.量 子 科 技 可 大 幅 提 升 运 算 能 力 、 通 讯 安 全 与 感 测精准度,这些技术突破将缔造更多崭新的应用。大专院校正通过

InnoHK等不同平台进行多项研究,包括开发AI量子模拟平台、推进AI与量子运算结合等。香港亦成立了两间与量子科技相关的全国重点实验室。政府会积极推进这方面的基础研究与产业应用。

创科产业引导基金85.政府推出一百亿元「创科产业引导基金」,引领市场资本投资生命健康科技、AI与机械人、未来产业等策略性新兴领域。我们正甄选基金经理,以期基金年内开始运作。

深化产学研协作86.政府的一百亿元「产学研 1 + 计划」以配对形式资助

大学研发团队将科研成果转化和商品化,已批出四十九个项目,涵盖健康及医药科学、新材料及新能源、AI、先进制造等领域。

有关商品将陆续推出市场。

检视研发开支的税务安排87.香港与大湾区紧密的经济融合,为跨境科研合作、技术转移及新兴和未来产业发展带来机遇。政府将检视并优化

研发开支的税务安排。

耐心资本港投公司88.成立港投公司既为财政储备争取中长期投资回报,亦可牵引更多前沿科企及耐心资本汇聚香港,促进「政、产、学、研、投」跨界别深度合作,加速构建香港创新科技生态圈和重点策略产业链的发展,提升竞争力和促进经济多元发展。

89.港投公司全面营运至今,累计投资超过一百九十个项目,主要包括硬科技、生命科技、新能源及绿色科技等范畴,

其中十间企业已在港上市,另有超过二十间正筹备今年上市。

港投公司每一元的投资成功带动超过八元的长期资本跟投,高效汇聚国际市场的耐心资本力量,合力推动前沿科技加速发展

和应用创新。考虑到港投公司六百二十亿元的起始资金已大致分配,我们会适时注资,进一步推动创科发展和产业羣聚。

90.全球政经格局深刻变化,外围环境复杂多变,但本港金融市场表现亮丽,金融体系保持稳健。我们将继续积极巩固现有优势、拓展新兴领域,并强化市场体系和风险管控,深化大湾区金融合作,全面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功能,贡献国家

「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战略目标。我们并会藉着金融优势推动「金融+」,赋能产业发展。

巩固现有优势推进人民币国际化91.「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提升资本

项目开放水平。香港会发挥独特优势,积极配合国家发展策略,具体措施包括:

(一) 人民币业务资金安排的总额度在月初倍增至二千亿元

人民币,有助推动金融机构便利企业和客户在贸易及跨境业务等更广泛使用人民币;

(二) 推动人民币与其他区内货币实现更便捷的外汇报价

及交易,减低交易成本;

(三) 定期发行不同年期的人民币债券,以丰富离岸人民币

市场产品和完善离岸人民币债券收益率曲线;

(四) 联同业界积极拓展离岸人民币利率曲线的构建,研究

强化短中期利率市场价格发现功能的具体措施;以及

(五) 吸引高质量发行人增加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开拓

新兴市场,促使更多跨境人民币交易在港进行。

92.为丰富互联互通,我们会积极与内地研究加快落实在港推出国债期货、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房托基金)纳入互联互 通 、 将 人 民 币 交 易 柜 台 纳 入 港 股 通 , 以 及 探 索 持 续 优 化债券通。

证券市场93.港交所二零二四年九月实施「打风不停市」安排以来,有七个交易日在恶劣天气下如常开市,确保了市场流动性,并带来约二十五亿元印花税收入。

94.为持续优化证券市场,吸引发行人和提升市场效率,港交所将推进以下工作:

(一) 在第一季就修订「同股不同权」企业上市要求、便利

海外发行人第二上市、优化首次公开招股流程,以及为生物科技和特专科技公司申请上市提供更多弹性等咨询市场;

(二) 在上半年落实完善结构性产品上市框架,以及就推动

「T+1」结算周期的具体实施方案咨询市场;以及

(三) 改革证券市场每手买卖单位,以及联同证券及期货

事 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和业界在年内推出无纸

证券市场制度。

95.我们亦会推进下一阶段改革,包括优化上市公司持续规管架构;为海外公司来港第二上市提供具体指引;纳入更多海外市场为认可交易所;以及继续与市场探讨为退市或需特殊处理股份提供场外交易平台。

债券市场96.证监会和金管局正积极落实去年公布的《固定收益及货币市场发展路线图》,包括促进一级市场发行、提升二级市场流动性及扩展离岸人民币业务,而债券电子交易平台亦将在下半年推出,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全球固定收益及货币中心的

地位。

97.为推动债券市场创新,政府去年第四季第三度发行代币化债券,总额达一百亿元,规模为当时全球之冠,并引入

代币化央 行货币交收选项,为未来融入其他形式的数码货币

奠定基础。我们将继续定期发行代币化债券,金管局亦会通过「数码债券资 助计划」鼓励更多数码债券在港发行。

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98.在港设立的单一家族办公室现已超过三千三百间。为进一步吸引家族办公室和基金落户香港,我们会优化税制,包括

扩阔「基金」定义以涵盖特定的单一投资者基金,将数字资产、贵金属及特定大宗商品等列为可获税务宽减的合资格投资。

我 们将于上半年提交条例修订草案,计划在二零二五/二六

课税年度起生效。

99.政府及证监会会继续推动房托基金市场发展,除了争取尽快落实将房托基金纳入互联互通外,我们将于年内提交

条例修订草案,便利房托基金进行私有化或重组。此外,我们将 为准备上市的房托基金宽免转让非住宅物业印花税,预计

明年上半年提交条例修订草案。

100.港 交 所 的 综 合 基 金 平 台 将 于 年 内 扩 展 功 能 至 涵 盖支付和结算等基金销售流程,以提升市场效率和降低交易成本。

拓展新兴领域企业财资中心101.我 们 锐 意 提 升 香 港 作 为 企 业 财 资 中 心 主 要 基 地 的功能,全面增强「引进来、走出去」平台的吸引力。就此,我们

会在年中公布一系列优化措施,包括为企业的财资中心及其关联公司提供额外税务优惠和弹性、增设预审机制等。

吸引企业迁册来港102.随着公司迁册制度去年生效,公司注册处至今已批准二十二宗个案,并正处理约二十宗申请。我们会加强对外宣传,

吸引更多企业落户香港。

便利企业管理资产103.为优化营商环境及方便企业进行内部重组,我们建议放宽集团内部资产转让的印花税宽免准则,以扩大合资格的关联法人团体范围。我们将于年内提交条例修订草案,有关建议

适用于即日起签订的文书。

发展金融科技和金融基建数字资产发展104.政府发表了第二份数字资产政策宣言,通过建立整全的监管框架,将香港发展为全球数字资产创新中心。我们年内会提交条例草案,就数字资产交易及托管等服务提供者订立发牌制度。

105.香港已实施法币稳定币发行人发牌制度,将在下月发出首批牌照。政府及金融监管机构会继续促进持牌发行人在

合规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探索更多应用场景。

106.证监会亦将在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前提下,进一步促进香港数字资产市场的流动性,为专业投资者提供更多产品和服务,并会建立加速器以加快推动市场创新。

107.为配合债券市场应用代币化技术,政府将提供指引,厘清债权证持有人登记册可用分布式分类账备存,并探讨以电子形式签署发行文件,以及推动不记名债券电子化。

加密资产申报框架108.我们将修订《税务条例》,在未来两年分别实施经济合作及发展组织(经合组织)的加密资产申报框架及新修订的共同汇报标准,配合国际间加强税务透明度及打击跨境逃税的工作。我们会在上半年提交条例修订草案。

Ensemble 项目109.金 管 局 去 年 十 一 月 启 动 Ensemble 项 目 的 试 行 阶 段(EnsembleTX),让业界参与者在可控环境试用代币化存款与数字

资产进行真实交易;并将持续优化系统,支持全天候结算及落实

本地标准,以加强香港与其他市场的互通性。

商业数据通110.金管局的商业数据通去年推出Cargox项目,旨在善用货运物流和贸易数据,优化贸易融资的数码生态圈。政府正积极

跟进Cargox专家小组的建议,推动香港成为全球领先的贸易融资中心和供应链枢纽。

建立国际黄金交易市场111.继年初与上海黄金交易所签订合作协议,并建立香港黄金中央清算系统,我们将:

(一) 研究为在港进行黄金交易及结算的合资格机构提供

税务优惠;

(二) 协助业界成立行业协会,汇聚资源、加强推广,并拓展

与海内外业界的联系;以及

(三) 协助业界了解黄金市场最新发展和掌握相关技能,并

建立培训架构。

强化市场体系和风险管控强化市场体系一站式多元资产交易后证券基础设施112.金管局旗下的迅清结算和港交所已开展研究,建立一站式多元资产交易后证券基础设施,涵盖内地与香港的股票

及债券,以促进跨产品及跨地域的抵押品互通,有助提升市场流动性及参与者的风险管理。

中央结算系统(CMU)国际互联互通113.为 便 利 投 资 者 通 过 CMU持 有 证 券 , 进 行 全 球 资 产配 置,迅清结算正积极联通多个地区的中央证券托管平台,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中央银行已成为CMU会员。CMU亦将启动与

瑞士SIX的联网,并首次推出股票交易后服务,让投资者能更高效地管理多元化资产组合。

数字资产平台114.为推动金融科技应用及提升资产管理市场效率,迅清结算年内会建立数字资产平台,支持数字债券的发行和交收,并逐步扩展至其他数字资产,以及连接区内其他代币化平台,巩固香港在数字资产方面的领先地位。

非传统风险管理115.我们致力发展非传统风险管理业务,已将「保险相连证券资助先导计划」延长至二零二八年。此外,保险业监管局(保监局)积极向海内外市场加强推广,去年再吸引了两间专属自保保险公司在港成立。

普惠金融116.强 制 性 公 积 金 计 划 管 理 局 ( 积 金 局 ) 正 逐 步 推 行强积金「全自由行」。今年落实的首阶段方案将涵盖二零二五年

五月一日或之后入职的雇员;我们明年上半年会提交条例修订草案,以扩展至上述日期前入职的雇员。

优化监管制度117.积金局建议优化向雇主追讨拖欠供款的程序,以保障雇员权益,并为受托人及相关服务供应商在投资强积金方面增 加弹性。积金局今年咨询持份者后,政府会提交条例修订

草案。

118.保监局将优化保险公司风险为本的资本制度,调整一 般保险业务的风险参数和就基建设施投资降低资本要求。

我 们会要求业界采用标准化的清单,披露资本充足性及风险

状况,令公众更容易理解其管治、财务及风险管理情况。

119.就加强规管放债人,政府将于下月发表咨询结果及具体措施,以处理过度借贷问题及更好保障市民。

加强国际金融合作120.亚 洲 基 础 设 施 投 资 银 行 去 年 底 宣 布 计 划 在 港 设 立办事处,政府正积极配合及提供所需支持。

121.我们今年将首次承办亚太区经济合作组织财政部长会议,并会继续举办各项金融盛事,包括国际金融领袖投资峰 会 、 裕 泽 香 江 高 峰 论 坛 , 以 及 香 港 金 融 科 技 周 联 乘

StartmeupHK创业节的活动。亚洲金融论坛明年将迈进二十周年,

我们会加强金融赋能产业发展(「金融+」)的内容。

122.「十五五」规划建议除了进一步明确香港的战略地位,也支持我们巩固提升传统优势产业。

国际贸易中心123.面对复杂多变的地缘政经格局,我们将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全方位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贸易中心地位。

扩阔商贸网络124.香港会加强发挥共建「一带一路」关键节点角色,联同

业界深耕东盟、中东市场,探索中亚、南亚及北非市场潜力。

同 时,我们会缔结更多自贸协定和投资协定。我们已分别与

卡塔尔、孟加拉国和秘鲁完成投资协定谈判,并正与沙特阿拉伯

和埃及探讨新投资协定。

125.香港共签订五十五份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包括去年与约旦、马尔代夫、挪威和卢旺达的协定。我们会持续拓展协定网络。

126.我们会继续主动联系「一带一路」地区的主管单位,为香港企业和专业服务争取更多项目配对机会,鼓励及协助外地机构来港路演。我们会组织外访和项目对接活动,推广香港

专业服务。

招商引资127.为进一步吸引企业落户香港,去年《施政报告》提出制订促进产业和投资的优惠政策包。

128.我们已就此制订初步框架,会考虑企业的所属行业和技术水平、为香港带来的经济贡献和就业机会等。政策工具包括

批地安排、财政资助或税务减免,优惠税率为半税或百分之五,我们将于年内提交条例修订草案。

129.税务政策是经济竞争力的重要一环,近年国际税务环境不断改变。我会成立并主持「税务政策咨询委员会」,广纳

工商专业界别人士的意见,使香港的税务政策更好支持经济发展。

帮助内地企业走出去130.随着国家推进高水平双向开放,内地企业更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政府的内地企业出海专班会举办推广活动,吸引内地

企业以香港为基地出海。我们亦会设立跨界别专业服务平台,集合法律、会计、财务、检测和认证、市场推广等香港专业服务提供者,支持出海企业。

支持本地企业131.网购普及和消费模式改变,对部分行业带来挑战。

政府正优化各项措施,提升中小企的竞争力。

132.「发展品牌、升级转型及拓展内销市场的专项基金」(「 BUD专 项 基 金」) 一 直 深受 企业 欢 迎 。 政府 会向 基 金 注 资二亿元,将「申请易」的资助上限提高至每宗十五万元,并为

企业应用AI提供更针对性资助。

133.香港出口信用保险局于年内推出先导计划,为与较高

风险买家进行出口交易的中小企提供保障。

134.政府继续通过「中小企融资担保计划」为企业提供信贷担保。我们已把八成担保产品的申请期延长至二零二八年

三月底,同时将「还息不还本」安排的申请期延长至今年十一月中,

计划下的总信贷保证承担额将增加二百亿元。

135.香港食品的优质信誉,有利业界进一步拓展内地以至国际市场。我们会继续争取让更多种类的港产食品受惠于内地市场准入及便利通关安排,食物安全中心将豁免所有与检测相关证书的收费两年。此外,我们年中会为优质本地渔农产品

推出统一新品牌,配合认证、检测和溯源机制。

会议展览业136.为 推 动 展 览 业 进 一 步 发 展 和 国 际 会 展 之 都 的 品 牌建设,政府会预留一亿元,试行与相关机构合作,聚焦吸引具备

崭新元素的大型国际展览来港,把香港打造成展示内地及海外品牌的首选平台,并吸引高消费商务旅客和带动高增值经济活动。

国际航空枢纽137.香港国际机场是全球最繁忙的货运机场,去年货运量突破五百万公吨。客运量达六千一百万人次,按年上升近一成半。

我们会与具发展潜力的地区,如中东、中亚、非洲及南美洲等,争取订立新民航协议及扩展航权,进一步提升香港作为国际航空枢纽的竞争力。

138.香港国际机场扩建后的二号客运大楼离境设施将于五月启用,显著提升机场的整体运力。

机场城市139.机场管理局(机管局)积极为建设世界级地标机场城 市 「 SKYTOPIA」招商引资,相关发展项目包括亚洲国际

博览馆二期、艺术品仓储、游艇港湾等。

飞机部件处理及交易中心140.机管局正落实与一家海外领先的航空服务公司在港提供飞机拆解、部件回收等专业服务,推动香港发展成为亚洲首个飞机部件处理及交易中心。

运输物流合作与大湾区机场协作141.经珠海到香港乘搭飞机的直通客运服务开通以来,已服务超过十万人次。机管局将加强宣传,并完善两地接驳,吸引更多旅客使用香港国际机场。

海空联运142.机 管 局 与 东 莞 合 作 的 海 空 联 运 已 有 二 十 七 间 航 空公司和一百四十间物流公司参与。此外,香港国际机场东莞空港

中心第一期的海空联运码头已完工,余下工程将于年内完成,目标在明年上半年投入运作。

国际航运中心143.香港会进一步配合国家航运战略发展,提升国际航运中心地位。我们正全力推进物流业智慧化转型,并同时拓展货源

腹地以争取更多中转货物。

智慧港口144.刚推出的港口社区系统提供实时海、陆、空货物追踪功能,连接不同业界的物流信息,并与广东电子口岸联通,提供一单多报等增值服务。现时已有超过三千间公司登记使用。我们

会善用系统数据,为业界创造更大价值。

高增值海运服务145.我们上半年会提交条例修订草案,优化现有海运服务业税务优惠安排,并为合资格大宗商品贸易商提供半税优惠,进一步推动香港高增值海运服务发展。

146.为巩固香港船舶注册的领先地位,我们年内会提交条例修订草案,革新现行船舶注册安排,包括容许双旗船制,

配合国际航运企业的多元营运模式。

香港海运周147.今年是香港海运周十周年,我们将与国际航运组织合作举办更多大型高峰论坛和研讨会,提升香港国际航运中心

的影响力。

绿色航运构建绿色船用燃料加注中心148.为发展香港成为绿色船用燃料加注及贸易中心,政府将减免使用或运载绿色燃料船舶的港口费,鼓励更多船舶在港加注,以及向在港注册的绿色燃料船舶提供优惠,加速香港船队

绿色转型,涉及的政府资助约三千四百万元。政府年内会修例提供更多锚地作绿色燃料加注。

金融联动航运149.国际航运业正值绿色转型,订造绿色燃料新船或改造现有船舶所需资金巨大。香港会发挥优势,推动金融中心与航运

中心的联动发展。

开拓货源150.我们全力打造通达内陆的「铁海陆江」联运体系,争取

更多内陆货物经香港出口,并在年内修订法例,将现时航空转运

货物豁免许可证安排,扩展至其他海路转运或海空转运模式。

智慧物流151.为打造香港成为国际智慧物流枢纽,政府年内会推出「未来智慧物流加速计划」,促进业界转型和物流数据互联互通,增加物流业竞争力。

现代物流圈152.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与前海合作区对接,将是北都的现代服务业中心。政府在该区已预留约三十二公顷土地发展现代物流圈,年内将就第一幅用地邀请业界提交发展意向书。

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国际法律枢纽153.律政司正筹备兴建香港国际法律事务大楼,将其打造成国际法律枢纽的新地标,汇集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总 部、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机构等。工程前期工作年内

开展。

154.律政司亦会继续吸引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机构在香港设立办事处,其中国际统一私法协会(UNIDROIT)今年在香港设立亚太地区联络办公室。

加强推动调解及仲裁服务155.政府将强化规范香港调解专业的认证和纪律制度,并在年内推进立法工作。

设立体育争议解决制度156.我们已推出「体育争议解决先导计划」,推动发展本港

成为国际体育争议解决中心。

加强专业协作157.律政司去年底正式启动的香港专业服务出海平台,组织跨专业服务团队支持内地企业以香港作为首选平台出海。

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158.香港正积极发挥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的角色。我们会完善税务及制度配套、培育人才、发挥专业服务优势,推动知识产权交易及融资,助力经济发展。

扣税安排159.我们正就购买知识产权或其使用权的资本开支扣税安排咨询业界,计划年内提交条例修订草案。降低成本可促成

更多相关交易,有利知识密集型产业发展,巩固香港作为区域

知识产权贸易中心的地位。

融资沙盒160.知识产权融资沙盒去年底推出,香港三间主要银行及来自生物科技、电子及科技企业的客户、法律及专业服务机构等参与试点项目。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和知识产权署会联同金管局,

密切留意沙盒运作情况,并作后续安排。

专利估值支援161.政 府 已 预 留 二 千 八 百 万 元 予 香 港 技 术 与 创 新 支 持中心,让其以国家标准(国标)为基础,向创科企业提供专利

质素分析,以及落实为期两年的「专利估值先导支援计划」,协助

创科企业为专利资产估值。

专利审查162.知识产权署会扩充其专利审查团队,尤其就重大科技范畴的原授专利申请,加强自主审查能力,为科研成果提供更坚实的法律保障。

人才培训163.知 识 产 权 署 将 与 职 训 局 合 作 推 行 为 期 两 年 的 先 导计划,开办「知识产权学院」,提供与资历架构挂钩的在职培训,

目标今年底启动。为此,我们已预留五千二百万元。

商业配对164.香港有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及专业人才,可为内地企业提供全面支援。继去年底安排内地企业来港参与配对

活动,知识产权署会与内地合作,在年中组织业内人士参与内地

商业配对项目。

165.香港在《2025 年世界人才排名》中位列亚洲第一、全球

第四。我们会继续加强培育本地人才、吸引海内外人才,以及

发展国际教育枢纽,实现「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

培育人才创科166.我们通过「创科实习计划」鼓励大学生体验创科相关工作,至今已提供近两万个实习机会。

「研究人才库计划」批出一万五千多个申请,资助机构聘请修读STEM的大学毕业生从事研发。

金融167.金融学院致力培育具备国际视野的金融领袖,已有八 十多名高层管理人员参与「金融领袖计划」,惠及近五十间

机构。

168.「湾区专上学 生金融科技双向 实习计划」资助 两地学生在金融科技企业短期实习,已有约三十间企业及一百名学生

参与。

169.「提升保险业人才培训计划」将延长三年,聚焦提升从业员的专业能力。

法律及争议解决170.香 港 国 际 法 律 人 才 培 训 学 院 已 为 各 地 超 过 二 千 名人士提供专业实务培训,并将继续与内地、「一带一路」及其他

司法区法律及争议解决的业界分享经验。

航空171.我们着力培训现职及新晋航空业人员。香港国际航空学院今年将与香港中文大学合办全新的航空管理硕士课程。

学 院亦已与一家海外航空服务公司成立航空工程培训中心,

推出一系列飞机维修及部件处理和认证的专业课程。

建造业172.我们会继续培育建造业专业人才,以应付未来的人手需求。为协助更多毕业生获取专业资格,我们会拨款六千五百

万元,增加今年政府培训学额。

吸引人才173.各项人才入境计划已吸引逾二十七万各地人才来港,其中「高才通计划」已吸引逾十万全球精英,贡献香港的经济发展。

174.香港人才服务办公室会继续加强在海内外招揽人才,并扩大合作伙伴网络,协助人才及其家属落户香港。

175.InnoHK与超过三十间海内外顶尖大学和科研机构合作,汇聚超过三千名科研人员,进行世界级科研合作。我们

去年推出三十亿元的「前沿科技研究支援计划」,对接国家前沿

科技战略部署。

国际教育枢纽176.香 港 是 重 要 的 国 际 教 育 枢 纽 , 拥 有 五 所 世 界 百 强大学。根据国际管理发展学院(IMD)《2025 年世界竞争力年报》,

香港教育竞争力全球排名第二。

第三所医学院177.政府已预留资源以配对形式供香港科技大学(科大)

筹办第三所医学院,目标在二零二八/二九学年录取第一批学生。新医学院会聚焦培养兼具临床与科研能力的人才,并吸引

更多医学人才担任教研工作。

178.政府在北都牛潭尾已预留土地作为新医学院的永久校舍,以及发展综合医教研医院。我们会为此预留资源。政府会与科大进一步探讨综合医教研医院的发展和营运模式,全力支持尽早开展工程。

北都大学城179.就北都大学城的发展,我们短期内会推出三幅位于洪 水桥/厦村新发展区的土地,供资助大学和应用科学大学

申请发展校舍。我们将预留一百亿元,以贷款方式支持其校舍

建设。

打造「留学香港」品牌180.教育局已成立留学香港专班,吸引全球优秀学生来港就学。现正举行的留学香港周,重点活动包括全球三大国际高等

教育会议之一的亚太国际教育协会年会暨展览(APAIE 2026),以及应用科学大学联盟国际论坛。

181.我们会继续推动文化、体育和旅游的融合发展,为市民及旅客提供更好的城市生活体验。

旅游产业182.去年访港旅客人次上升一成二,为相关行业创造商机及就业机会。来年我们会向香港旅游发展局(旅发局)拨款十六亿六千万元。

凸显香港优势 提升旅游吸引力183.香港是「亚洲盛事之都」,旅发局将加大旗舰活动的规模及宣传,引入新亮点,延长活动时间,并推出更多特色节庆活动,凸显香港荟萃中西的吸引力。

184.继去年「光影汇.中环」大型 3D光影广受欢迎,旅发局

将推出以光影巡礼为主题的全新表演,取代「幻彩咏香江」,在全年不同日子和地方举行。

吸引高端过夜客羣185.旅发局将加强向具潜力的客源市场推广,包括广东省以外的内地城市,以及东盟、中东等新兴市场,吸引更多过夜旅客。我们亦会积极推动更多各类型的会议、展览及奖励旅游

在港举行。

186.去年访港邮轮达一百八十九航次,按年增加百分之二十六。旅发局会进一步吸引更多国际邮轮将香港纳入行程。

187.我 们 会 继 续 深 化 与 大 湾 区 及 内 地 其 他 省 市 的 旅 游协作,并与航空公司探讨推出「一程多站」行程,吸引更多海外

旅客到访香港及内地。

活化历史建筑188.历 史 建 筑 承 载 着 香 港 的 城 市 文 化 , 我 们 已 推 展 了二十四个保育项目,当中四个更获得国际奖项,并为八十多幢

私人历史建筑的维修提供资助。我们会向「保育历史建筑基金」增拨十亿元,以继续推动相关工作。

优化海滨189.北角东岸板道(东段)去年底开放后,全面打通由坚尼地城至筲箕湾约十三公里的海滨。贯彻「先驳通、后优化」

的理念,我们计划第二季就坚尼地城海旁兴建新行人通道进行咨询。红磡站附近海滨用地今季陆续开放后,九龙海滨长廊将延长至约十五公里。

推动「城乡共融」190.为配合「无处不旅游」及推动「城乡共融」,我们建议

拨款二亿元推出「北都城乡共融基金」先导计划,鼓励非政府组织和相关团体推展乡郊旅游项目,为乡村带来经济活力。

体育产业191.香港运动员在国际舞台上表现卓越。去年更在全国运 动会中,取得九金两银八铜的历史佳绩。我们将投放更多

资源,积极推进体育普及化、精英化、盛事化、专业化和产业化。

192.我们会向「艺术及体育发展基金」的体育部分注资十二亿元,进一步推动体育发展,包括强化队际运动项目运动

员培训、提升教练专业水平,以及支持和拓展更多元化和更高级别的体育赛事在港举行。我们会继续通过「M」品牌计划推动体育盛事化和产业化的发展。

193.我们会继续联同启德体育园公司,争取举办更多大型国际体育赛事和活动。

文创产业194.我们致力推动文化艺术和创意产业发展,至今已向「创意智优计划」及「电影发展基金」合共注资超过九十亿元。

高端艺术品交易枢纽195.我们正积极打造香港成为全球高端艺术品交易枢纽,短期内将敲定与巴塞尔艺术展未来五年的合作安排。

196.香港是全球三大艺术品交易中心之一。为强化优势,我们已开展研究,聚焦融资及人才等范畴,预计年内完成。

197.我们会积极配合国家「双碳」目标及绿色低碳发展策略,全力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及企业绿色转型。绿色产业及转型

需要资金、科技与人才支持,将为香港带来庞大商机。

迈向双碳目标198.我们正积极落实《香港气候行动蓝图 2050》,争取在二零三五年前将碳排放量从二零零五年的水平减半,并在二零五零年前实现碳中和。

绿色科技199.「低碳绿色科研基金」成立以来,政府共注资四亿元,批出多个项目,包括氢燃料生产和储存、转废为材等技术。其中一个大学团队已将新研发的工业废水处理技术推广至大湾区及长三角地区;另一团队正计划与氢燃料电池企业合作,推广新型

燃料电池堆技术。

氢能发展200.我们会根据《香港氢能发展策略》制订氢能标准认证,现正就框架咨询业界,目标是对接内地与国际的认证体系,让香港成为绿色低碳氢能技术和产品输出海外的示范窗口。

201.政府五月举办氢能周,促进国际交流,并会组织海外专家到内地考察氢能应用的发展。

绿色金融202.为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绿色金融中心的地位,政府将继续发行可持续债券、构建有利监管环境及加强跨界别合作,包括落实《香港可持续披露准则》,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正就相关核证的监管框架咨询公众。

203.金管局不断完善香港可持续金融分类目录,以更有效回应相关项目的融资需求,加速区内低碳转型,并争取在年内制订银行绿色转型规划指引。

204.我 们 将 支 持 与 内 地 和 国 际 多 边 金 融 机 构 探 讨 在 港设立绿色科技项目加速器,支持绿色科技项目在「一带一路」

地区孵化、加速与发展,为香港的绿色金融服务提供创新案例。

我们亦会研究在企业同意下,便利金融机构获取其公用事业用量相关数据,提升绿色融资及风险评估效率。

绿色城市I·PARK205.香港首座都市固体废物转废为能设施 I·PARK 1 已在去年底陆续投入服务。全面运作后可每日处理三千公吨都 市

固体废物,以及每年向电网输出超过四亿度电,足够十万户家庭

使用。连同规划兴建的 I·PARK 2,我们正稳步迈向零废堆填及碳中和目标。

减废回收206.我们会预留资源由下年度起启动五年计划,从三方面优化和提升回收设施:第一,扩大回收网络,逐步将绿在区区转 型为全天候自助回收设施;第二,善用科技从废物中提取

有价值的物料,并转化为可供制造环保产品的原材料;第三,

建构智慧化回收网络物流系统,提升成本效益及效率。

电动车207.我们会继续推动电动车的使用。电动商用车、电动电单车和电动机动三轮车的首次登记税继续获全数豁免至二零

二八年三月底。考虑到现时电动私家车技术成熟、供应充足、

车款选择增加和价格逐渐下调,电动私家车已具备市场竞争力,电动私家车的首次登记税宽减安排在三月底届满后不再继续。

环境及生态局稍后会公布有关详情。

渔农业可持续发展208.我们持续推展《渔农业可持续发展蓝图》。渔业方面,黄竹角海和大鹏湾新鱼类养殖区现代化海鱼养殖场已启用;

「渔 业持续发展基金」会继续支持种苗研发和增设本地渔产品

加工设施。农业方面,上半年将选定经营者,在罗湖兴建及营运

首座多层式环保养猪场。

北部都会区209.北都对促进香港社会和经济发展及提升竞争力至为重要。政府正全速推展北都,为房屋、创科和产业发展提供空间。

土地发展与建设210.首批新田科技城的创科用地及洪水桥的大学用地,将于年内完成平整。我们下年度会向立法会申请拨款,以启动

牛潭尾新发展区和新田科技城第一期第二阶段发展的土地平整及基建工程,以及古洞北政府联用综合大楼等项目。

211.政府上月成立的洪水桥产业园有限公司将通过直接参与和公私营合作,发展和营运洪水桥约二十三公顷产业用地以加速产业导入。我们计划向立法会申请注资一百亿元作为起始资金,以支持公司初期营运和发展需要,让其在年中投入

运作。

多元发展模式212.我们以创新思维加速北都发展,包括以「片区」模式加快新发展区的批地,首个洪水桥/厦村「片区」项目现正招标;

就地价缴付引入弹性安排,例如容许以政府拟收回的北都土地抵销部分地价,以及分期支付地价等。这些措施,连同按实际兴建楼面面积及选定用途厘定补地价金额的「按实补价」、提供

较长年期的政府租约等,可缓减企业开发土地的现金流压力和

不确定因素。

213.我 们 会 继 续 为 北 都 产 业 用 地 和 主 要 发 展 项 目 制 订合适的批地及融资安排,并全力招商引资,吸引高质素的企业

落户。

专属法例及行政措施并行214.政 府 将 于 短 期 内 就 加 快 北 都 发 展 专 属 法 例 的 建 议咨 询公众,目标在年中提交条例草案。此外,北都专案监督

办公室将加强协调,并订明审批期限,加速推进北都大型私人

项目的发展,有关行政安排亦适用于北都以外的项目。

土地供应215.未来五年,我们会准备可供兴建约九万八千个私营房屋单位的土地。来年卖地表包括九幅住宅用地,加上铁路物业

发展、市区重建局(市建局)及私人发展和重建项目,预计全年

的潜在土地供应可供兴建约二万二千多个单位。我想特别强调,用地的具体推售安排,会审慎参考市场和其他情况按季公布,让市场平稳发展。

216.考 虑 到 非 住 宅 物 业 市 场 空 置 率 、 现 时 及 未 来 供 求情况,政府来年继续不推售一般商业用地。另外,港投公司将会

与区域和国际长期资本合作,引导资金投向符合香港产业定位的优质商业物业项目,并把有关项目与目标行业的企业对接。

217.发展局亦正邀请市场就三幅发展专上教育学生宿 舍

的用地提交意向书,视乎市场反应推售相关土地。

房屋供应218.连同「简约公屋」,本港未来五年总体公营房屋建屋量

约十九万六千个单位,较本届政府上任时的五年期增加超过八成。

219.「简约公屋」去年共落成约九千五百个单位,稳步迈向

在二零二七/二八年度前完成约三万个单位的目标。

220.「简朴房」规管制度三月起实施,过渡安排为期四十八

个月。

221.私营房屋供应方面,我们预计今年起的五年内,私人住宅单位每年平均落成量约一万七千个,较过去五年平均数减少约百分之八。未来三至四年,一手私人住宅单位潜在供应量

约为十万零四千个。

运输基建222.政府刚公布《 运输策略蓝图》,提出本港交通 运输可持续发展策略及具体建议。蓝图以公共交通为核心,强化跨境

运输基建,促进大湾区人流物流,并拥抱智慧转型,更便利市民和旅客。

223.我们正推展一系列铁路、主要干道和智慧绿色集体运输系统项目,形成「八纵八横」的布局。当中,中九龙绕道

(油麻地段)已通车,余下的九龙湾段工程预计年底完成,届时油麻地往来将军澳只需约十二分钟。铁路方面,古洞站、东涌线延线、洪水桥站、屯门南延线,以及小蚝湾站等项目,将于明年起陆续落成。

224.我们正争取北环线主线和支线在二零三四年或之前同步开通。至于港深西部铁路(洪水桥至前海段),预计明年为详细设计及建造工程招标,目标在二零三五年开通。

225.此外,位于洪水桥/厦村新发展区的智慧绿色集体运输系统项目,预计今年招标。我们亦全速进行北都公路的勘查

研究,将优先推展新田段,目标是在明年为主体建造工程招标,争取在二零三六年或之前开通。

建造业专业发展机械人应用226.我们已要求工务工程在合适工序采用建造机械人。

建造业议会亦会提供相关培训,推动业界善用机械人。

推动创新科技应用227.「建造业创新 及科技基金」推 动业界广泛应用 创新科技,提升生产力及工地安全,减低建造成本。我们会注资十亿元,

继续支持业界发展。

新工程合约模式和安全智慧工地系统228.我 们 正 与 前 海 管 理 局 积 极 探 讨 于 前 海 试 行 香 港 的新 工程合约模式和安全智慧工地系统,助力内地工程合约及

管理体系与香港和国际对接。

建筑标准对接229.我们会参考国标及海外标准,进一步提升本港建筑规范,同时利用香港国际化的优势和经验,共同构建大湾区建筑

标准,并协助国标进入国际市场。

香港建筑科技研究院230.为推动应用研发及加强控制工程成本,我们已预留一亿元,支持香港建筑科技研究院开展多项研究,包括建筑标准

检视及AI应用等。

减低建造成本231.发展局正优化采购模式及精简审批流程,减低建造成本和提升效益。例如「简约公屋」组装合成构件及污水处理厂

机电设备的直接采购,节省约百分之十至二十的开支。

232.房屋署自主研发的「BIM系统化地基工程设计」方案,为每座大楼平均节省约一百万元成本。此外,采用第二代组装合成建筑法,以及本地开发的创新接合技术,也为公营房屋工程

提速增效。

大埔火灾后续及相关工作233.政府已为大埔火灾受影响人士提供全方位支援。我们亦刚公布后续的长远居住安排,并为此预留四十亿元。

234.为减低楼宇维修工程的围标风险,市建局下半年会推出加强版「招标妥」,除提供更严谨的预审名单外,亦为业主

就聘请顾问和承建商提供专业意见及支援。此外,市建局会提供

资助,鼓励业主善用「招标妥」的收费服务。就这两项措施,我们建议向市建局拨款共三亿元。

235.发展局正全面检视「楼宇更新大行动 2.0」,制订全新资助计划,我们会为此预留三十亿元。我们亦会拨款十亿元延续

「优化升降机资助计划」,为业主提供资助。

关顾长者236.政府下年度起把长者社区照顾服务券增加四千张至一万六千张,以及把长者院舍照顾服务券增加一千张至总数七千张,预算每年总开支分别约十二亿和十九亿七千万元。政府

同时会推动长者照顾服务市场进一步发展,促进政府资助服务和市场自资服务并行,提升整体服务容量。

237.政府一直为跨境安老提供支持。「广东院舍照顾服务计划」本月起新增两家至二十六家,覆盖大湾区内地九个城市;

去年底亦推出为期两年的「医疗补贴试行安排」,上限为每人每年门诊费人民币一万元及住院费三万元。

238.此外,政府年中将推出新安排,让参与「广东计划」、「福建计划」和「综援长者广东及福建省养老计划」的长者,可选择由政府将款项直接汇入其指定内地银行帐户。

239.促进银发经济工作组去年公布三十项措施,大部分已取得成果。政府会继续与业界紧密合作,推动银发经济。

支援青年240.我们会为青年提供更多内地和海外交流和实习机会,包 括 推 出 全 新 的 「 传 媒 专 题 内 地 实 习 计 划 」, 并 会 额 外 拨 款六千万元持续推展「民青局国际青年交流资助计划」。

241.我们将为大专学生提供约三千六百个在政府部门及公营机构的短期实习机会,让有志于公共服务的年轻人累积经验。

妇女发展242.由下年度起,「妇女自强基金 」的年度拨款会 增至三千万元,以促进妇女的全面发展。

支援在职家庭243.为加强支援在职家庭,资助独立幼儿中心服务名额已超过一千五百三十个,较去年增加约百分之十二。

支援残疾人士244.政府会加强康复服务,在下年度增加约四百五十个日间、住宿及学前名额,涉及额外开支每年约一亿零七百万元。

政府亦会为接受「到校学前康复服务」的学童,在升读小学后的第 一个学期提供衔接和支援服务,涉及额外开支每年约二亿

六千万元。

促进就业245.「再就业津贴试行计划」反应理想,自推出一年半以来

已录得超过三万七千宗就业个案,下年度的拨款会增加至二亿二千二百万元。

246.「中高龄就业计划」鼓励雇主聘用年满四十岁或以上人士,并提供在职培训。雇主聘用每名合资格人士,每月可获发最高五千元津贴,为期三至十二个月。计划去年资助近四千五百

宗个案。此外,再培训局去年亦为五十岁或以上人士专设两项新培训课程。

优化医疗服务推进基层医疗247.政府会深化社区基层医疗,推出「基层医疗共同治理网络」,扩大筛查至乙型肝炎等病种,强化跨专业协作,并完善医务化验及放射诊断等辅助服务,首五年目标参与人数约七十万。

政府亦会在下半年推动社区药物名册和社区药房计划,方便市民。

248.「长者医疗券奖赏先导计划」亦会延长两年至二零二八

年底,当 长者在同一年 度使用医疗券支 付检查或慢病管 理等特定基层医疗服务累计达一千元,便可获五百元医疗券奖赏,

涉及额外开支约十亿元。

推展公营医疗249.「第一个医院发展计划」的十六个项目将陆续完成。

我们正按最新人口结构及分布,检视「第二个医院发展计划」的项目规模及优次,并会适时公布及有序推展。

提升私营医疗250.为提高私营医疗服务收费透明度,让市民作出医疗决 定前更充分掌握价目资料,政府年内会向立法会提交相关

规例。

251.疫 情 期 间 , 政 府 推 出 多 轮 大 规 模 的 逆 周 期 措 施 以撑企业和保就业。这些措施虽然稳住了经济民生,但亦导致出现

数年的财政赤字。去年《财政预算案》提出强化财政整合计划,通过严格控制政府开支增长、适度增加收入及整合政府财政资源,同时加大发债规模,致力将政府财政达致平衡。去年订下

的目标是在二零二六/二七年度及二零二八/二九年度起,分别在经营账目及综合账目达致盈余。

252.过去一年,我们全力落实财政整合计划,同时受惠于股票市场表现突出及经济增长加快,令印花税及利得税较原来预算合共增加近五百亿元,二零二五/二六年度的经营账目提前恢复盈余,综合账目计及发债净所得则大致平衡。

253.中期而言,在二零二六/二七年度至二零三零/三一年度期间,经营账目将持续维持盈余;非经营账目则主要因为基建开支处于高水平,每年仍会出现赤字。由于基建项目是投资

香港的未来,我们将适度增加发债以满足这方面的资金需要。

期内,预计财政储备将逐步增至超过七千亿元。

254.整体而言,政府财政已有明显改善。

255.政府一直恪守《基本法》第一百零七条量入为出的原则,致力在经济周期内维持收支平衡,确保公共财政的韧性

和可持续性。

持续落实财政整合计划256.我们会持续落实去年《财政预算案》提出的强化财政整合计划,主要原则为:

(一) 以严格控制政府开支为主,开源为辅;

(二) 保持香港简单低税制的竞争优势,尽量避免大幅调升

税率或引入新税种;以及

(三) 在开源时尽量体现「用者自付」和「能者多付」。

严控经营开支增长257.我们会继续严格控制政府经营开支增长。各政策局及部门会持续检视资源分配和工作优次,并通过整合内部资源、精简程序及运用科技,以更高成本效益为市民提供服务。

258.我们将按计划推进「资源效率优化计划」,在不影响综援、公共福利金及法定开支的前提下,在二零二六/二七及二零二七/二八两个年度,每年节省政府经常开支百分之二,即较二零二五/二六年度分别再节省约七十八亿及一百五十六亿元的开支。

259.公 务 员 编 制 在 未 来 两 个 财 政 年 度 , 每 年 分 别 缩 减百分之二,预计至二零二六年四月一日,公务员编制将减至约

十八 万八千个职位。本届政府任期内将累计削减超过一万个

职位。

260.就二零二六/二七年度的公务员薪酬调整,政府将按既定机制进行薪酬趋势调查,并由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在充分考虑六大因素后决定。

增加收入261.在开源方面,秉持「能者多付」的原则,我们将推行以下措施:

(一) 一亿元以上的住宅物业交易印花税税率,将由百分之

四点二五调高至百分之六点五,影响约百分之零点三的住宅物业交易,估计每年可增加约十亿元收入。

措 施将于条例修订草案获通过后,追溯至明日开始

生效;以及

(二) 我们去年修订《税务条例》,以落实经合组织的方案,

向 年 度 总 收 入 七 亿 五 千 万 欧 元 或 以 上 的 大 型 跨 国企 业集团征收全球最低税和实施香港最低补足税,

预计由二零二七/二八年度起,每年可为政府带来约

一百五十亿元额外税收。

整合并善用财政资源整合政府账目以外的基金262.按去年《财政预算案》,我们已从六个规模较大的种子

基金中回拨六百一十五亿元到政府账目,以善用财政资源。我亦

指示各政策局全面检视其余三十六个在政府账目外的特定用途基金。经审慎评估各基金的实际情况,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 修订四个基金的财务安排,在配合基金未来五年运作

的前提下,将剩余资金回拨;

(二) 结束一个已完成政策目标的基金,以及两个可通过

常 规拨款机制更有效达致相关目标的基金,将剩余

资金回拨;

(三) 整合六个基金为三个,以提升资源运用效率;以及

(四) 维持其余二十三个基金的财务安排不变。

上述措施预计于二零二六/二七年度可回拨约一百五十八亿元到政府账目。

转拨债券基金累计盈余263.债券基金在二零零九年成立,一直在政府综合账目以外,旨在配合推行「政府债券计划」发行银色债券、通胀挂勾

债券、另类债券等。其中银色债券自二零二四年起已改为在「基础建设债券计划」发行,发债收入存于基本工程储备基金。

「政府债券计划」发行的债券大部分将于年底前到期偿还。

264.截至三月底,债券基金结余预计约为一千五百多亿元,扣除未偿还债券余额和利息等支出后,约有三百七十亿元累计盈余。为善用债券基金盈余,政府会向立法会提交决议,让债券基金的累计盈余在二零二六/二七年度转拨至政府综合账目。

转拨外汇基金投资收入265.外汇基金去年的投资表现创下历史新高,全年投资收入达三千三百亿元。截至去年底,外汇基金总资产超过四万

一 千 亿 元 , 规 模 足 以 维 持 香 港 货 币 金 融 稳 定 。 我 建 议 根 据《外 汇 基金条例》,在不影响外汇基金保持香港货币金融体系

稳定健全的前提下,从外汇基金把一千五百亿元,在未来两个

财政年度每年转拨七百五十亿元至基本工程储备基金,以支持北都及其他基建项目。

发行债券266.去年《施政报告》宣布,政府未来两至三年额外预留三百亿元加大工程开支,持续带动经济发展。政府在二零二六/二七年度基本工程开支预算约一千二百八十亿元。在中期财政预

测期间,基本工程开支将会维持在相若水平。

267.政府自二零一九年起发行绿色债券,并在二零二四年起推出基础建设债券。发债所得资金既能投资于基建项目,亦能

促进本地债券市场多元发展。

268.因 应 政 府 会 加 快 推 进 北 都 建 设 和 其 他 与 经 济 民 生相关的工务工程,我们计划把两个债券计划的合共借款上限,

由去年公布的七千亿元提升至九千亿元。未来五年,我们将每年

发行约一千六百亿元至二千二百亿元的债券,其中约一半用于为近年发出的短期债务再融资。我们日后将发行更多较长期的债券,让现金流年期与工程项目的资金需要更匹配。

269.在中期财政预测期内,政府债务与本地生产总值的比率将由百分之十四点四升至百分之十九点九,远低于大部分

先进经济体,属于非常稳健的水平。我再次强调,政府发债所得资金只会用在基建投资,不会用于政府经常开支。

二零二五/二六年度修订预算

二零二五/二六年度修订预算270.二零二五/二六年度,政府的整体收入修订预算约为六千八百八十八亿元,较原来预算高百分之四点五。

271.受惠于股市交投活跃及经济增长加快,印花税收入修订预算为九百九十五亿元,较原来预算增加约三百一十九亿元。

利得税较原来预算增加约一百六十八亿元,而薪俸税收入保持平稳,修订预算分别为二千零九十亿元和九百七十亿元,反映香港经济韧性强劲。然而由于住宅物业市场刚回稳、商业物业市场仍然相对疲弱,令政府地价收入处于低水平,修订预算为一百七十五亿元,较原来预算减少三十五亿元。

272.二零二五/二六年度政府整体开支修订预算为七千八百九十二亿元,较原来预算低三百三十一亿元。其中,经常开支为五千七百二十四亿元,较原来预算低一百五十七亿元。

273.二零二五/二六年度政府经营账目将由原来预算约三十亿元的赤字转为录得五百一十三亿元盈余。非经营账目则由于地价收入处于低水平,加上提速推展北都和其他与经济民生相关的工务工程开支,仍会录得赤字。计及发行一千五百

五十亿元政府债券及偿还五百一十七亿元到期款项后,我们预 计综合账目将由原来预算约六百七十亿元的赤字转为录得

二十九亿元盈余。财政储备在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预计为

六千五百七十二亿元。

二零二六/二七年度财政预算

二零二六/二七年度财政预算274.去 年 《 施 政 报 告 》 宣 布 的 主 要 政 策 措 施 , 共 涉 及七 十 四亿元经营开支、三百二十亿元非经营开支及二百亿元

财务承担,另外,亦会减少约十三亿元收入。相关措施的财务

影响已在二零二六/二七年度财政预算反映。

275.二零二六/二七年度政府整体开支将上升约百分之六点九至八千四百三十四亿元,相当于名义本地生产总值的百分之二十四点二。

276.二零二六/二七年度经常开支将增加百分之四点八至五千九百九十七亿元,其中民生相关政策范畴包括医疗卫生、社会福利和教育的投放仍然庞大,合共达三千五百七十一亿元,占经常开支近百分之六十。非经常开支将增加百分之三十六点九

至四百零五亿元。

277.二 零 二 六 / 二 七 年 度 的 整 体 收 入 预 计 为 七 千 六 百五十二亿元。入息及利得税预计为三千二百一十二亿元,较二零

二五/二六年度修订预算上升二十二亿元。以二零二六/二七年度的卖地计划和土地供应目标为依据,地价收入预算为一百八十亿元,较二零二五/二六年度修订预算上升五亿元。印花税

收入预算约为一千零一十亿元,较二零二五/二六年度修订预算上升百分之一点五。另外,从政府账目外设立的基金回拨

约一百五十八亿元,从债券基金累计盈余及外汇基金投资收入分别转拨三百七十亿元及七百五十亿元。

278.二零二六/二七年度经营账目预计有约一百一十九亿元盈余,非经营账目预计有约九百零一亿元赤字。计及政府债券发行额约一千六百亿元及偿还约五百九十七亿元款项后,

年度综合盈余预计为二百二十一亿元,财政储备将上升至六千七百九十三亿元。

279.为 向 市 民 和 企 业 提 供 支 持 , 并 考 虑 到 政 府 的 财 政状况,我们会推出以下措施:

(一) 宽减二零二六/二七年度首两季的住宅物业差饷,以

每户五百元为上限,估计涉及约三百一十五万个住宅物业,政府收入将减少约三十一亿元;

(二) 宽减二零二六/二七年度首两季的非住宅物业差饷,

以每户五百元为上限,估计涉及约四十四万个非住宅物业,政府收入将减少约四亿元;

(三) 宽减二零二五/二六课税年度百分之一百的薪俸税和

个人入息课税,上限为三千元,全港约二百一十二万名

纳税人受惠。有关扣减会在二零二五/二六课税年度的最终应缴税款反映。政府收入将减少约五十三亿元;

(四) 宽减二零二五/二六课税年度百分之一百的利得税,

上限为三千元,全港约十七万一千家企业受惠。有关扣减会在二零二五/二六课税年度的最终应缴税款反映。政府收入将减少约五亿元;以及

(五) 向领取社会保障金的合资格人士,发放金额相当于

一 个月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标准金额,高龄津贴、

长者生活津贴或伤残津贴,以及为在职家庭津贴计划

作出相若安排,涉及额外开支合共约六十五亿元。

280.此外,我建议由二零二六/二七课税年度起:

(一) 把基本免税额及单亲免税额由十三万二千元增加至

十四万五千元,已婚人士免税额由二十六万四千元增加至二十九万元,约有二百零九万名纳税人受惠,

每年税收减少约三十五亿六千万元;

(二) 把子女免税额及额外子女免税额由十三万元增加至

十四万元,将惠及约三十六万名纳税人,每年税收减少约六亿八千万元;以及

(三) 增 加 供 养 父 母 或 祖 父 母 的 免 税 额 及 长 者 住 宿 照 顾开 支扣除上限,将惠及约八十三万名纳税人,每年

税收减少约九亿七千万元。具体调整如下:

供养六十岁或以上父母或祖父母的免税额,由五 万元增加 至五万 五千元, 与父母 或祖父母同 住 者 所 享 有 的 额 外 免 税 额 会 按 同 样 幅 度

增加;

供养五十五至五十九岁的父母或祖父母的免税额,由二万五千元增加至二万七千五百元,与父母或祖父母同住者所享有的额外免税额会按同样幅度增加;以及父母或祖父母入住合资格院舍,长者住宿照顾开支的扣除上限,由十万元增加至十一万元。

中期财政预测

中期财政预测281.中 期 财 政 预 测 主 要 从 宏 观 角 度 估 算 政 府 的 收 支 和财政情况,并已全面反映财政整合计划的措施。二零二六/二七

年 度 至 二 零 三 零 / 三 一 年 度 采 纳 的 实 质 经 济 增 长 率 为 百 分之三。

282.在这期间,政府基本工程开支平均每年一千二百多亿元,经常开支则平均每年增加百分之三点六,政府整体开支

占本地生产总值的比率将由二零二六/二七年度约百分之二十四

点二逐渐下降至二零三零/三一年度约百分之二十一点五。

283.收入方面,利得税、薪俸税和印花税等收入的增长率,预计与未来几年经济增长率相若。二零二七/二八及之后年度的地价收入,估计逐步增至本地生产总值百分之二,较过去二十年平均的百分之三点二为低,这个预测属保守水平。总体

而言,政府整体收入保持在相当于本地生产总值约百分之二十的水平。

284.此外,中期财政预测亦反映了每年发行合共约一千六百亿元至二千二百亿元的政府可持续债券及基础建设债券。

扣除偿还债券款项后,每年发债净所得介乎五百七十亿元至一千一百七十亿元。

285.基于上述估算,未来五年的经营账目均会录得盈余。

非经营账目因基建开支仍会出现赤字。计入发行债券净所得,政府综合账目在未来五年均会录得盈余。上述测算未有计及二 零 二 七 / 二 八 年 度 以 后 可 能 推 出 的 税 务 宽 减 及 其 他 纾 缓

措施。

286.预 计 至 二 零 三 一 年 三 月 底 , 财 政 储 备 为 七 千 三 百三十七亿元,相当于本地生产总值百分之十七点三,或约十个月

的政府开支。

结语287.主席,过去一年,外围风云变幻,香港亦经历着经济转型,部分行业仍面对压力。科技创新尤其AI的发展,带来不少

机遇,亦带来挑战。然而,香港一直在转变中成长、创新中进步,

展现出强劲的拼劲与韧力、无比的敏锐与灵活。经历不断蜕变的本港经济已校准方向、稳步发展。

288.香港中西荟萃、法治良好、简单低税、安全宜居,让人才、企业和资金汇聚。我们要用好这些优势,把握国家对香港的坚实支持,推动经济提速增量持续发展,为市民创造更好的发展机会、提升生活质素。

289.今年预算案的封面颜色是紫色,代表着优雅与魅力,也代表冷静与坚持,寓意在瞬息万变的外部环境中,香港经济内生动力不断增强,也意味着人们对幸福的期盼。

290.明年是香港回归祖国三十周年,让我们坚定信心、策马扬鞭,发挥好「一国两制」的优势,让发展更多元而包容、

更丰富而精彩,为市民的美好生活不懈奋斗,为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更积极的贡献!

291.多谢各位!

二零二六至二七财政年度政府财政预算案

财政司司长陈茂波动议二读《二零二六年拨款条例草案》的演辞

补编及附录

二零二六年二月二十五日星期三

欢迎市民于 http://www.budget.gov.hk/2026/sim/speech.html 网址浏览所有和二零二六至二七年度财政预算案有关的文件、附录和数据。英文版网址为 http://www.budget.gov.hk/2026/eng/speech.html。

页数差饷(1)

薪俸税(2) – (3)

一次性税务宽减(4)

住宅物业从价印花税(5)

二零二五年经济表现(6) – (9)

二零二六年经济展望(10)

建 议 宽 减 差 饷 (1)

对 主 要 物 业 类 别 的 影 响

二零二六至二七年度(2)

物 业 类 别没有差饷宽减有差饷宽减

元/全年元/每月元/全年元/每月私 人 住 宅 单 位 (3)

小型7,356

6,360

中型14,6161,21813,6201,135大型37,2123,10136,2163,018公 屋 住 宅 单 位 (4)

3,468

2,484

所 有 住 宅 单 位 (5)

7,332

6,372

铺 位 及 商 业 楼 宇36,3963,03335,4362,953写 字 楼43,2483,60442,2523,521工 业 楼 宇 (6)

18,9001,57517,9281,494所 有 非 住 宅 物 业 (7)

35,4362,95334,5002,875所 有 类 别 物 业10,752

9,792

(1) 二零二六/二七年度的建议差饷宽减上限为首两季每户每季 500 元。在二零二六/二七年度首两季有 12%的住宅物业差饷缴纳人,以及 16%的非住宅物业差饷缴纳人无须缴交差饷。整体而言,约有 12%的差饷缴纳人将在二零二六/二七年度首两季无须缴交差饷。

(2)

应缴差饷已反映全面重估应课差饷租值后二零二六/二七年度的应课差饷租值变动。

(3)

住宅单位按下列实用面积分类:

小型69.9 平方米及以下(752 平方呎及以下)

中型70 平方米至 99.9 平方米(753 平方呎至 1 075 平方呎)

大型100 平方米及以上(1 076 平方呎及以上)

(4)

包括房屋委员会及房屋协会的出租单位。

(5)

包括住宅用停车位。

(6)

包括工厂及用作仓库的楼宇。

(7)

包括其他物业,例如酒店、戏院、汽油站、学校及非住宅用停车位。

( 1 )

薪 俸 税免 税 额 及 扣 除 项 目 的 建 议 调 整

现行 建议/新增增幅

(%)

个 人 免 税 额 :

132,000145,00013,000

已 婚 人 士264,000290,00026,000

单 亲132,000145,00013,000

伤 残 人 士

其 他 免 税 额 :

子 女 :

第 一 至 第 九 名 子 女

130,000140,00010,000

额 外 免 税 额130,000140,00010,000

( 额 外 免 税 额 申 索 年 期 )

(1个 课 税(2个 课 税(申 索 年期延长

1个课税年度)

供 养 父 母 / 祖 父 母 或 外 祖 父 母 :

年 龄 60岁 或 以 上

50,00055,0005,000

额 外 免 税 额50,00055,0005,000

(须 与 纳 税 人 全 年 同 住 )

年 龄 55至 59岁

25,00027,5002,500

额 外 免 税 额25,00027,5002,500

(须 与 纳 税 人 全 年 同 住 )

供 养 兄 弟 / 姊 妹37,50037,500

伤 残 受 养 人

扣 除 项 目 上 限 :

个 人 进 修 开 支

居 所 贷 款 利 息 : 基 本

: 额 外

( 扣 除 年 期 )

(20个 课 税(20个 课 税

认 可 慈 善 捐 款收 入 的 35%收 入 的 35%

长 者 住 宿 照 顾 开 支

110,00010,000

向 认 可 退 休 计 划 支 付 的 供 款18,00018,000

( 2 )

现行 建议/新增增幅

(%)

合 资 格 自 愿 医 保 计 划 保 单 保 费每名受保人 每名受保人

8,0008,000年 金 保 费 及 强 积 金 自 愿 性 供 款60,00060,000

住 宅 租 金 : 基 本

: 额 外

辅 助 生 育 服 务 开 支

( 3 )

建 议 的 一 次 性 薪 俸 税 、 个 人 入 息 课 税 及 利 得 税 宽 减 措 施 的 影 响二 零 二 五 /二 六 课 税 年 度薪 俸 税 及 个 人 入 息 课 税 :

宽 减 100%, 每 宗 个 案 以 3,000 元 为 上 限应评税入息纳税人数目平均宽减税款平均税款宽减百分率200,000 元或以下150 000840 元100%200,001 元至 300,000 元438 0002,260 元59%300,001 元至 400,000 元385 0002,530 元29%400,001 元至 600,000 元480 0002,720 元14%600,001 元至 900,000 元332 0002,830 元7%900,000 元以上335 0002,930 元1%总数2 120 000

注: 在二零二五年第四季,香港的就业人数为 367 万人。

利 得 税 :

宽 减 100%, 每 宗 个 案 以 3,000 元 为 上 限应评税利润业务数目#平均宽减税款平均税款宽减百分率100,000 元或以下57 9002,000 元52%100,001 元至 200,000 元19 300

19%200,001 元至 300,000 元11 700

11%300,001 元至 400,000 元8 500

8%400,001 元至 600,000 元11 800

6%600,001 元至 900,000 元11 400

4%900,000 元以上50 200

0.1%总数170 800

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香港约有 139 万个法团及 26 万 1 千个非法团

业务。

#包括 130 300 个法团及 40 500 个非法团业务。

( 4 )

住 宅 物 业 从 价 印 花 税

现 行 及 建 议 从 价 印 花 税 税 率 的 比 较 ( 未 包 括 特 别 宽 减 )

代价款额或价值税率〔以较高者为准〕

现行建议不超过 4,000,000 元100 元100 元4,000,001 元至 4,500,000 元1.50%1.50%4,500,001 元至 6,000,000 元2.25%2.25%6,000,001 元至 9,000,000 元3.00%3.00%9,000,001 元至 20,000,000 元3.75%3.75%20,000,001 元至 100,000,000 元4.25%4.25%100,000,001 元或以上4.25%6.50%

( 5 )

二 零 二 五 年 经 济 表 现

1. 二 零 二 五 年本 地生产 总值 与 其开支 组 成部分 及主要物价 指数的 增减率:

(a)

以下 各项 的实 质增 长 率:

私人消 费开支

政府消 费开支

1.6

本地固 定资本 形 成总额

4.3

其中包括:

楼宇及 建 造-9.4

机器、 设 备及知 识 产权产 品24.7

整体货 物出口

12.0

货物进 口

12.6

服务输 出

6.3

服务输 入

4.3

本 地生 产 总 值

3.5

人均本地生产总值实质增长率

3.8

以当时市价计算的人均本地生产总值 444,300港元

(57,000美元)

(b)

以下指数 的 增减率 :

基 本综 合 消 费物 价指 数

本 地生 产 总 值平 减物 价指数

1.0

政 府消 费 开 支平 减物 价指数

(c)

名 义本 地 生 产总 值增 长率

4.5

( 6 )

2. 以 对 外 商 品 贸 易 指 数 为 基 础 计 算 的 整 体 出 口 每 年 增 减 率 :

整体出口

以 货 值 计以 实 质 计

二 零 二三年-8-12二 零 二四年

二 零 二五年

3. 以 对 外 商 品 贸 易 货 量 指 数 为 基 础 计 算 按 主 要 市 场 划 分 的 整 体 出 口 每 年实 质 增 减 率 :

整体出口

内地美国欧盟越南台湾

二 零 二三 年 -12-14-10-15

-5-12二 零 二四 年

-3二 零 二五 年

4. 以 对 外 商 品 贸 易 货 量 指 数 为 基 础 计 算 的 进 口 及 留 用 货 物 进 口 每 年 实 质增 减 率 :

进 口留 用 货 物 进 口

二零二三年-9

二零 二 四年

-6二零 二 五年

( 7 )

5. 按 主 要 服 务 类 别 划 分 的 服 务 输 出 每 年 实 质 增 减 率 :

服务输出

运输服务 旅游服务 金融服务 其他服务

二零 二 三年

二 零 二 四年

二 零二 五年

6. 二 零 二 五 年 以 本 地 生 产 总 值 为 基 础 计 算 的 本 港 货 物 及 服 务 贸 易 差 额 :

(10亿 港元)

整体 货 物出口5,758.8

货物 进 口5,832.0

货物贸易 差额

-73.2服 务 输出896.7

服 务 输入727.9

服务贸易 差额

168.9综合货物 及服务贸易差额

95.6( 8 )

7. 失 业 率及 就业 不足 率每 年平 均数, 以 及劳动人 口和总 就业人数的 增长率 :

劳动人口总就业人 数失业率就业不足 率增长率增长率

二 零 二三年

二 零 二四 年3.0

二零 二五年3.6

0.1-0.68.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的 每 年 增 减 率 :

综合消费

甲类消费乙类消费丙类消费

基本 整体

二 零二 三年

2.12.32.02.0二 零二 四年

2.11.61.5二 零二 五年

1.91.3

( 9 )

二 零 二 六 年 经 济 展 望

二 零 二 六年 本地 生产 总值 及主 要物 价指数 的 预测增 减率:

本 地 生 产 总 值

实质本地生产总值

2.5 至 3.5

名义本地生产总值

4.2 至 5.2

人均本地生产总值实质增长率

2 至 3

以当时市价计算的人均本地生产总值 460,700-465,200 港元

(59,100-59,600 美元)

综 合 消 费 物 价指数

基本综合消费物价指数

整体综合消费物价指数1.8本 地 生 产 总 值平减 物 价指数

( 10 )

附 录页 数A. 中 期 预 测

直 至 二 零 三 零 / 三 一 年 度 为 止 的 政 府 开 支 及 收 入 预 测

B. 开 支 及 收 入 分 析

各 政 策 组 别 之 间 的 资 源 分 配 情 况 及 收 入 分 析

C. 词 汇

注 : 有 关 二 零 二 五 / 二 六 年 度 及 之 前 的 开 支 数 字 , 已 根 据 在 二 零 二 六 / 二 七 年 度 预算 中 所 采 用 的 定 义 及 政 策 组 别 分 类 作 出 调 整 。

附 录 A

中 期 预 测

附 录 A

目 录页 数第 I 部预 测 用 的 假 设 与 财 政 预 算 准 则

第 II 部中 期 预 测

第 II I 部 中 期 预 测 内 政 府 开 支 / 公 共 开 支 与 本 地 生 产1 2总 值 的 关 系第 IV 部 或 有 负 债 及 主 要 的 无 拨 备 负 债1 4

第 I 部 预 测 用 的 假 设 与 财 政 预 算 准 则

中 期 预 测 是 财 政 规 划 工 具 , 列 出 在 宏 观 层 面 上 包 括 本 预 算 年 度 在 内 的 五 年 期(即 二 零 二 六 / 二 七 年 度 至 二 零 三 零 / 三 一 年 度 )的 政 府 收 支 预 测 和 财 政 情 况 。

中 期 预 测 采 用 多 项 与 影 响 政 府 收 支 的 因 素 有 关 的 假 设 。 一 些 假 设 具 有 普 遍 性(即 经 济 假 设 ), 一 些 则 与 政 府 特 定 范 畴 的 活 动 有 关 (即 特 定 假 设 )。

经 济 假 设实 质 本 地 生 产 总 值

预 测 二 零 二 六 年 实 质 本 地 生 产 总 值 增 长 介 乎 2.5% 至 3.5 % 。 我 们 采 用 这 个 预 测变 动 幅 度 的 中 点 作 出 中 期 预 测 。 就 策 划 而 言 , 在 二 零 二 七 至 二 零 三 零 年 四 年 期 间 ,经 济 趋 势 实 质 增 长 率 假 设 为 每 年 3%。

物 价 变 动

衡 量 整 体 经 济 物 价 变 动 的 本 地 生 产 总 值 平 减 物 价 指 数 , 预 测 在 二 零 二 六 年 上 升1.7%。 在 二 零 二 七 至 二 零 三 零 年 四 年 期 间 , 本 地 生 产 总 值 平 减 物 价 指 数 的 趋 势 增 长率 假 设 为 每 年 2 %。

至 于 衡 量 消 费 市 场 通 胀 的 综 合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 预 测 在 二 零 二 六 年 上 升1 . 8 % 。 撇 除 一 次 性 纾 缓 措 施 的 影 响 , 预 测 基 本 综 合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在 二 零 二 六 年 上升 1.7% 。 二 零 二 七 至 二 零 三 零 年 期 间 的 基 本 综 合 消 费 物 价 指 数 趋 势 增 长 率 则 假 设 为每 年 2%。

名 义 本 地 生 产 总 值

基 于 实 质 本 地 生 产 总 值 及 本 地 生 产 总 值 平 减 物 价 指 数 增 减 率 的 假 设 , 二 零 二 六年 名 义 本 地 生 产 总 值 预 测 上 升 4.2%至 5.2 %, 而 二 零 二 七 至 二 零 三 零 年 期 间 的 名 义 趋 势增 长 率 则 假 设 为 每 年 5%。

特 定 假 设

与 预 测 期 内 收 支 增 减 模 式 有 关 的 特 定 假 设 如 下 —

- 二 零 二 七 / 二 八 年 度 及 其 后 的 经 营 开 支 是 预 测 的 政 府 所 需 开 支 。

- 二 零 二 六 / 二 七 年 度 及 其 后 的 非 经 营 开 支 反 映 各 项 基 本 工 程 ( 包 括 核 准 基本 工 程 项 目 及 已 进 入 后 期 规 划 阶 段 的 项 目 )估 计 所 需 的 现 金 流 量 。

- 二 零 二 七 / 二 八 年 度 及 其 后 的 收 入 推 算 数 字 基 本 上 反 映 相 关 的 趋 势 收 益 。

财 政 预 算 准 则

《 基 本 法 》 第 一 百 零 七 条 规 定 : 「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的 财 政 预 算 以 量 入 为 出 为 原则 , 力 求 收 支 平 衡 , 避 免 赤 字 , 并 与 本 地 生 产 总 值 的 增 长 率 相 适 应 。 」

《 基 本 法 》 第 一 百 零 八 条 规 定 : 「 ……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参 照 原 在 香 港 实 行 的 低税 政 策 , 自 行 立 法 规 定 税 种 、 税 率 、 税 收 宽 免 和 其 他 税 务 事 项 。 」

就 编 制 中 期 预 测 而 言 , 下 列 准 则 同 样 适 用 —

- 财 政 预 算 盈 余 / 赤 字政 府 的 目 标 是 令 综 合 账 目 在 一 段 期 间 内 达 致 收 支 平 衡 。

- 开 支 政 策大 原 则 是 开 支 增 长 率 在 一 段 期 间 内 与 经 济 增 长 率 相 适 应 。

- 收 入 政 策政 府 的 目 标 是 在 一 段 期 间 内 维 持 收 入 的 实 质 价 值 。

- 财 政 储 备长 远 而 言 , 政 府 的 目 标 是 维 持 充 足 的 储 备 。

第 II 部 中 期 预 测

本 中 期 预 测 期 (注(a)) 内 , 政 府 财 政 状 况 的 摘 要 载 列 如 下 —

表 1

经营账目经营收入 (注(b))

653,257652,110666,047688,762724,620767,261减:经营开支 (注(c))

601,971

639,605647,565672,458698,391

经营盈余

51,28611,91026,44241,19752,16268,870

非经营账目

非经营收入 (注(d))

35,505113,124128,40977,03595,121107,887减:非经营开支 (注(e))

187,200

226,997224,298218,341215,215

非经营赤字(151,695)

(90,092)

(98,588)

(147,263)

(123,220)

(107,328)

综合账目

政府收入

688,762765,234794,456765,797819,741875,148减:政府开支

789,171

866,602871,863890,799913,606

未计入发行及偿还债券款项的(100,409)

(78,182)

(72,146)

(106,066)

(71,058)

(38,458)

综合赤字加:发行政府债券所得的收入(注(f))

155,000160,000210,000220,000190,000190,000减:政府债券的偿还款项(注(f))

51,68659,708129,923103,307101,571133,148

已计入发行及偿还债券款项的

2,90522,1107,93110,62717,37118,394综合盈余

财政储备(截至三月三十一日)

657,222679,332687,263697,890715,261733,655

相当于政府开支的月数

相当于本地生产总值的百分比

19.7%19.5%18.8%18.1%17.7%17.3%

财 政 储 备

自 二 零 一 六 年 一 月 一 日 起 , 部 分 财 政 储 备 拨 入 名 为 「 未 来 基 金 」 的 名 义 储 蓄 账目 。 未 来 基 金 存 放 于 外 汇 基 金 , 以 期 通 过 为 期 十 年 的 投 资 , 争 取 更 高 回 报 。 二 零 二二 年 十 月 , 该 投 资 安 排 获 延 长 五 年 至 二 零 三 零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 未 来 基 金 的 首 笔资 金 为 2,197.3 亿 元 , 是 土 地 基 金 在 二 零 一 六 年 一 月 一 日 的 结 余 。 二 零 一 六 / 一 七 年度 , 政 府 把 营 运 及 资 本 储 备 综 合 盈 余 中 的 48 亿 元 转 拨 入 未 来 基 金 , 作 为 注 资 。 至 于其 后 的 安 排 , 财 政 司 司 长 会 每 年 检 视 。

表 2财政储备分布情况(截至三月三十一日)

营运及资本

未来基金储备

230,258234,7964,800*229,996234,796具有指定用途的基金177,140194,691

194,691194,691

57,42981,730

81,73081,730

11,8029,440

9,4409,440公务员退休金储备基金60,47863,381

63,38163,381

17,65512,119

12,11912,119

5,6885,699

5,6995,699

23,96022,122

22,12222,122土地基金249,824249,845249,845

249,845

657,222679,332254,645424,687679,332

相当于政府开支的月数

* 即二零一五/一六年度综合盈余的三分之一

财 政 储 备 会 用 以 支 付 或 有 负 债 及 其 他 负 债 , 如 第 IV 部 所 载 , 当 中 包 括 进 行 中 的基 本 工 程 项 目 承 担 额 约 6,190 亿 元 , 以 及 未 来 十 年 的 法 定 退 休 金 承 担 额 约 5,710 亿 元 。

注 —(a)

会 计 原 则

(i)

中 期 预 测 是 按 现 金 收 付 制 编 制 , 反 映 与 经 营 或 非 经 营 项 目 相 关 的 收 入 和支 出 的 预 测 。

(ii) 中 期 预 测 包 括 政 府 一 般 收 入 账 目 及 八 个 基 金 (资 本 投 资 基 金 、 基 本 工 程 储 备基 金 、 公 务 员 退 休 金 储 备 基 金 、 赈 灾 基 金 、 创 新 及 科 技 基 金 、 土 地 基 金 、贷 款 基 金 和 奖 券 基 金 )。 中 期 预 测 包 括 计 入 基 本 工 程 储 备 基 金 的 政 府 债 券 的收 入 、 还 款 及 利 息 开 支 (见 注 (f)), 不 包 括 债 券 基 金 。

(iii) 债 券 基 金 是 为 发 展 债 券 市 场 而 设 立 的 , 其 结 余 不 是 财 政 储 备 一 部 分 。 该 基金 由 香 港 金 融 管 理 局 管 理 作 投 资 用 途 , 并 与 政 府 综 合 账 目 分 开 。

(b)

经 营 收 入

(i)

经 营 收 入 已 计 及 二 零 二 六 / 二 七 年 度 财 政 预 算 案 内 建 议 的 收 入 措 施 , 并包 括 以 下 项 目 —

未计入投资收入的经营收入627,205622,549628,039655,387686,778728,260投资收入26,05229,56138,00833,37537,84239,001

653,257652,110666,047688,762724,620767,261

(ii) 记 入 经 营 账 目 的 投 资 收 入 包 括 政 府 一 般 收 入 账 目 下 (收 入 总 目 物 业 及 投 资项 下 ) 的 投 资 收 入 及 土 地 基 金 的 投 资 收 入 。 二 零 二 六 年 的 投 资 回 报 率 为4.8%( 二 零 二 五 年 为 4.4%) , 而 二 零 二 七 至 二 零 三 零 年 则 假 设 介 乎 4.4%至6.9%。

(iii) 未 来 基 金 的 投 资 收 入 包 括 政 府 一 般 收 入 账 目 内 相 关 部 分 的 投 资 收 入 和 土地 基 金 的 投 资 收 入 , 每 年 复 合 计 算 。 财 政 司 司 长 指 示 由 二 零 二 一 / 二 二年 度 开 始 将 投 资 收 入 陆 续 反 映 在 政 府 账 目 。

(iv) 根 据 二 零 二 六 / 二 七 年 度 财 政 预 算 案 演 辞 的 提 议 , 约 370 亿 元 的 债 券 基 金累 计 盈 余 将 于 二 零 二 六 / 二 七 年 度 转 拨 至 政 府 综 合 账 目 。

(c)

经 营 开 支

经 营 开 支 指 记 入 政 府 一 般 收 入 账 目 下 经 营 账 目 及 土 地 基 金 的 开 支 。 二 零 二 七 /二 八 年 度 及 其 后 的 数 字 是 预 测 政 府 所 需 的 经 营 开 支 。

(d) 非 经 营 收 入

(i)

非 经 营 收 入 的 分 项 数 字 如 下 —

2,8444,9204,1374,2654,6604,654

1,176

17,63893,038109,42157,88171,34284,802

3,1043,5234,2294,3444,6034,767

1,2461,2451,2301,2291,2231,217

–––––––– –––––––– –––––––– –––––––– –––––––– ––––––––未计入投资收入的非经营收入26,070103,609119,94868,70482,79896,410投资收入9,4359,5158,4618,33112,32311,477

–––––––– –––––––– –––––––– –––––––– –––––––– ––––––––

35,505113,124128,40977,03595,121107,887

–––––––– –––––––– –––––––– –––––––– –––––––– ––––––––

(ii)

参 考 卖 地 计 划 , 记 入 基 本 工 程 储 备 基 金 的 二 零 二 六 / 二 七 年 度 地 价 收入 预 计 为 180 亿 元 。 从 二 零 二 七 / 二 八 年 度 起 , 则 审 慎 假 设 地 价 收 入 逐步 上 升 至 本 地 生 产 总 值 的 2%, 低 于 过 去 二 十 年 3.2% 的 历 史 平 均 比 率 。

(iii)

记 入 非 经 营 账 目 的 投 资 收 入 包 括 资 本 投 资 基 金 、 基 本 工 程 储 备 基 金 、公 务 员 退 休 金 储 备 基 金 、 赈 灾 基 金 、 创 新 及 科 技 基 金 、 贷 款 基 金 和 奖券 基 金 的 投 资 收 入 。 二 零 二 六 年 的 投 资 回 报 率 为 4.8% ( 二 零 二 五 年为 4.4%) 。 二 零 二 七 至 二 零 三 零 年 的 投 资 回 报 率 则 假 设 为 每 年 4.4 % 至6.9%。

(iv)

根 据 二 零 二 六 / 二 七 年 度 财 政 预 算 案 演 辞 的 提 议 , 将 于 二 零 二 六 / 二 七 及二 零 二 七 / 二 八 年 度 每 年 转 拨 750 亿 元 的 外 汇 基 金 投 资 收 入 至 基 本 工 程 储备 基 金 ( 即 总 计 1,500 亿 元 ) 。

(e) 非经营开支

非 经 营 开 支 的 分 项 数 字 如 下 —

7,3638,2088,9578,5658,1907,805

2,962

12,78714,60213,5336,376

161,298

183,755180,416175,769177,669

10,521

11,62411,91211,08314,251

2,909

3,6594,3255,0375,137

2,066

6,2154,4784,7293,977

–––––––– –––––––– –––––––– –––––––– –––––––– ––––––––

187,200

226,997224,298218,341215,215

–––––––– –––––––– –––––––– –––––––– –––––––– ––––––––

(f)

政 府 债 券政 府 于 二 零 一 九 / 二 零 年 度 至 二 零 二 五 / 二 六 年 度 于 政 府 可 持 续 债 券 计 划( 可 持 续 债 券 计 划 )(前 称 政 府 绿 色 债 券 计 划 ) 下 发 行 绿 色 债 券 , 并 于 二 零二 四 / 二 五 及 二 零 二 五 / 二 六 年 度 于 基 础 建 设 债 券 计 划 ( 基 建 债 计 划 ) 下 发行 基 础 建 设 债 券 。 政 府 将 于 二 零 二 六 / 二 七 年 度 至 二 零 三 零 / 三 一 年 度 继 续 发行 上 述 两 种 债 券 。 实 际 发 行 的 规 模 及 时 间 会 因 应 市 场 情 况 而 厘 定 。 两 个 计 划 的收 入 会 记 入 基 本 工 程 储 备 基 金 , 为 合 资 格 的 工 程 项 目 提 供 资 金 , 不 会 用 于 政 府的 经 常 开 支 。

第 III 部 中 期 预 测 内 政 府 开 支 / 公 共 开 支 与 本 地 生 产 总 值 的 关 系

为 方 便 监 察 , 营 运 基 金 和 房 屋 委 员 会 ( 在 这 附 录 统 称 「 其 他 公 营 机 构 」 ) 的 开 支会 和 政 府 开 支 加 起 , 以 便 把 公 共 开 支 与 本 地 生 产 总 值 作 比 较 。

政 府 开 支 及 公 共 开 支 与 本 港 经 济 的 关 系表 3

经营开支

601,971

639,605647,565672,458698,391非经营开支

187,200

226,997224,298218,341215,215

政府开支

789,171

866,602871,863890,799913,606其他公营机构开支

55,04661,30866,44169,61569,37771,812

公共开支 (注(a))

844,217

933,043941,478960,176985,418

本地生产总值

3,331,7743,488,4003,662,8003,845,9004,038,2004,240,100(按历年计)

本地生产总值名义增长

4.5%4.7%

(注(b))

政府经常开支的增长

2.2%4.8%2.4%2.9%3.9%3.9%(注(c))

政府开支的增长

4.8%6.9%2.7%0.6%2.2%2.6%(注(c))

公共开支的增长

5.4%7.2%3.1%0.9%2.0%2.6%(注(c))

公共开支相当于本地

25.3%25.9%25.5%24.5%23.8%23.2%生产总值的百分比

注 —(a) 公 共 开 支 包 括 政 府 开 支 及 其 他 公 营 机 构 的 开 支 。 至 于 政 府 只 享 有 股 权 的 机 构 , 包括 法 定 机 构 , 例 如 机 场 管 理 局 及 香 港 铁 路 有 限 公 司 , 其 开 支 则 不 包 括 在 内 。

(b) 二 零 二 六 / 二 七 年 度 的 4.7%本 地 生 产 总 值 名 义 增 长 率 , 是 二 零 二 六 年 预 测 增 长幅 度 4.2 %至 5.2 %的 中 点 。

(c) 二 零 二 五 / 二 六 年 度 至 二 零 三 零 / 三 一 年 度 的 增 长 率 是 指 与 一 年 前 同 期 比 较 的变 动 。 例 如 二 零 二 五 / 二 六 年 度 的 数 字 , 是 指 二 零 二 五 / 二 六 年 度 修 订 预 算 与二 零 二 四 / 二 五 年 度 实 际 开 支 的 变 动 。 二 零 二 六 / 二 七 年 度 的 数 字 , 是 指 二 零二 六 / 二 七 年 度 预 算 与 二 零 二 五 / 二 六 年 度 修 订 预 算 的 变 动 , 依 此 类 推 。

表 4 显 示 二 零 二 六 / 二 七 年 度 财 政 预 算 案 内 拨 款 额 、 政 府 开 支 与 公 共 开 支 的关 系 。

二 零 二 六 / 二 七 年 度政 府 开 支 与 公 共 开 支 的 关 系

表 4

政府收支

拨款公共开支

经营非经营

经营账目

非经常

非经营账目

机器、设备及工程

资助金

8,208

转拨各基金的款项4,063

营运基金

4,250房屋委员会

57,058

652,471

522,889

522,989

其他收入

109,2004,820114,020

632,0894,920637,009

1,4051,405

97,00697,006

公务员退休金储备基金

2,9032,903

土地基金

20,021

20,021

3,7953,795

2,3522,352

652,110113,124765,234

盈余 / (赤字)

11,910(90,092)

(78,182)

第 IV 部 或 有 负 债 及 主 要 的 无 拨 备 负 债

二 零 二 五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 二 零 二 六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及 二 零 二 七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政 府 的 或 有 负 债 , 现 载 列 如 下 , 作 为 中 期 预 测 的 补 充 资 料 —表 5

于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202520262027

对 香 港 出 口 信 用 保 险 局 根 据 保 险 合 约54,62361,33168,537所 负 责 任 的 保 证

对 中 小 企 融 资 担 保 计 划 所 作 的 担 保126,601108,54479,110

法 律 申 索 、 争 议 及 诉 讼7,0567,7334,623

已 认 购 的 亚 洲 开 发 银 行 待 缴 股 本5,6625,8215,821

已 认 购 的 亚 洲 基 础 设 施 投 资 银 行 待 缴 股 本4,8004,8004,800

对 中 小 企 业 信 贷 保 证 计 划 所 作 的 保 证

对 旅 游 业 界 百 分 百 担 保 贷 款 专 项 计 划

所 作 的 担 保

对 特 别 信 贷 保 证 计 划 所 作 的 保 证

对 纯 电 动 的 士 百 分 百 担 保 贷 款 专 项 计 划

2,404所 作 的 担 保

对 香 港 数 码 港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中 期 票 据 计 划

下 的 商 业 贷 款 所 作 的 保 证

––––––––– ––––––––– –––––––––总 额199,453189,296165,966

––––––––– ––––––––– –––––––––

二 零 二 五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政 府 主 要 的 无 拨 备 负 债 如 下 —

法 定 退 休 金 承 担 额 现 值 (注 (a))

924,766

尚 余 假 期 ( 注 (b))

25,841

可 持 续 债 券 计 划 下 发 行 的 绿 色 债 券 及299,344基 建 债 计 划 下 发 行 的 基 础 建 设 债 券

注 —(a) 以 付 款 当 日 价 格 计 算 , 预 计 未 来 十 年 的 法 定 退 休 金 承 担 额 约 为 5,710 亿元 。

(b) 尚 余 假 期 的 估 计 显 示 在 职 公 职 人 员 的 假 期 余 额 (即 已 赚 取 但 未 放 取 的 假 期 )

总 值 。

预 计 截 至 二 零 二 五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及 二 零 二 六 年 三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 基 本 工 程 尚未 支 付 的 承 担 额 分 别 为 6,869.28 亿 元 及 6,19 0.1 亿 元 , 当 中 部 分 为 合 约 承 担 额 。

附 录 B

开 支 及 收 入 分 析

附录 B

目 录页 数第 I 部预 算 与 经 济 的 关 系

政 府 开 支 、 公 共 开 支 与 本 地 生 产 总 值 的 关 系1 8第 II 部按 政 策 组 别 列 出 的 公 共 / 政 府 经 常 开 支

公 共 经 常 开 支 : 与 一 年 前 同 期 比 较 的 变 动2 2政 府 经 常 开 支 : 与 一 年 前 同 期 比 较 的 变 动2 3按 政 策 组 别 列 出 的 开 支 百 分 比2 4

公 共 经 常 开 支

政 府 经 常 开 支第 I II 部按 政 策 组 别 列 出 的 公 共 / 政 府 开 支 总 额

公 共 开 支 总 额 : 与 一 年 前 同 期 比 较 的 变 动2 5政 府 开 支 总 额 : 与 一 年 前 同 期 比 较 的 变 动2 6按 政 策 组 别 列 出 的 开 支 百 分 比2 7

公 共 开 支 总 额

政 府 开 支 总 额第 IV 部计 划 在 二 零 二 六 / 二 七 年 度 展 开 的 主 要 基 本2 8工 程 项 目第 V 部二 零 二 一 / 二 二 年 度 至 二 零 二 六 / 二 七 年 度2 9公 共 开 支 趋 势第 VI 部政 府 收 入 分 析3 1第 V II 部 政 策 组 别 分 类3 2

第 I 部 预 算 与 经 济 的 关 系政府开支、公共开支与本地生产总值的关系

经营账目

非经营账目

8,208

政府开支

营运基金

4,250房屋委员会

57,058公共开支

本地生产总值

3,488,400公共开支相当于本地生产总值的百分比

25.9%

第 II 部 按 政 策 组 别 列 出 的 公 共 / 政 府 经 常 开 支公共经常开支:与一年前同期比较的变动

105,281101,991102,3080.3

-1.0

116,887123,614135,8659.9

7.3

109,247114,347118,8814.0

2.4

59,16758,84060,517

33,65533,39435,001

25,35825,48426,7284.9

21,85722,02022,8753.9

20,39421,43022,6355.6

3.1

18,03918,41818,913

0.6

73,66377,41081,3105.0

3.9

583,548596,948625,0334.7

第 II 部 按 政 策 组 别 列 出 的 公 共 / 政 府 经 常 开 支政府经常开支:与一年前同期比较的变动

105,281101,991102,3080.3

-1.0

116,887123,614135,8659.9

7.3

109,247114,347118,8814.0

2.4

59,16758,84060,517

33,40633,12934,727

25,35825,48426,7284.9

18,32018,29219,2025.0

2.2

1,22645.3

39.5

18,03918,41818,913

0.6

73,66377,41081,3105.0

3.9

560,133572,369

3.0

第 II I 部 按 政 策 组 别 列 出 的 公 共 / 政 府 开 支 总 额公共开支总额:与一年前同期比较的变动

113,783110,904111,9751.0

122,123129,519148,14014.4

11.6

130,340144,823153,1025.7

3.8

65,74665,12771,5169.8

8.1

99,830114,803125,2679.1

6.5

47,75650,85451,256

-1.3

58,72555,87960,8618.9

6.7

51,31060,62064,4746.4

3.6

30,37427,16027,9903.1

81,23684,52890,1436.6

5.3

801,223844,217

7.2

5.1

第 II I 部 按 政 策 组 别 列 出 的 公 共 / 政 府 开 支 总 额政府开支总额:与一年前同期比较的变动

113,783110,904111,9751.0

122,123129,519148,14014.4

11.6

130,340144,823153,1025.7

3.8

65,74665,12771,5169.8

8.1

99,546114,482124,9239.1

6.5

47,75650,85451,256

-1.3

54,91351,93756,9559.7

7.4

7,4039,8377,416-24.6

-26.4

30,37427,16027,9903.1

81,23684,52890,1436.6

5.3

753,220789,171

6.9

第 IV 部 计 划 在 二 零 二 六 / 二 七 年 度 展 开 的 主 要 基 本 工 程 项 目

预计在二零二六/二七年度展开的主要基本工程项目包括—

项目预算亿元

 港岛东区雨水排放系统改善工程―余下工程

 扩建香港仔避风塘

 南丫岛以西污染泥卸置设施的挖掘、管理及覆盖工程(第一期)

 元朗公路(蓝地至唐人新村段)扩阔工程

 将军澳第132区对出发展

 将军澳第137区发展―第一阶段

 新田科技城发展第一期第二阶段工程―工地平整和基础设施

 新界北新市镇优先发展区―详细设计及工地勘测

 扫管埔交汇处改善工程

 元朗十八乡的工地平整及基础设施工程

 在和合石坟场兴建火葬场

 综合废物管理设施第二期

 沙田废物转运站改建及提升工程

 建立三宝树湿地保育公园―第一期建造及余下期数详细设计

 九龙城贾炳达道联用大楼

 东涌第89区(南侧)1所设有30间课室的中学

 香港中文大学―中央校园工程学大楼

 改建现有青衣工商资讯学院为「香港资讯科技学院 」

第 V 部 二 零 二 一 / 二 二 年 度 至 二 零 二 六 / 二 七 年 度 公 共 开 支 趋 势

第 V 部 二 零 二 一 / 二 二 年 度 至 二 零 二 六 / 二 七 年 度 公 共 开 支 趋 势

第 VI 部 政 府 收 入 分 析

第 VI I 部 政 策 组 别 分 类

政 策 组 别政策范围 ( 注 )

社 区 及 对 外 事 务

地 区 及 社 区 关 系

康 乐 、 文 化 、 设 施 及 娱 乐 事 务 发 牌

经 济

海 空 交 通 及 物 流 发 展

工 商 业

就 业 及 劳 工

财 经 事 务

资 讯 科 技 及 广 播

人 力 发 展

邮 政 、 竞 争 政 策 及 保 障 消 费 者 权 益

公 众 安 全

旅 游

教 育

教 育

环 境 及 食 物

渔 农 事 宜 及 食 物 安 全

环 境 卫 生

环 境 保 护 、 自 然 护 理 、 能 源 及 可 持 续 发 展

卫 生

卫 生

房 屋

房 屋

基 础 建 设

屋 宇 、 地 政 、 规 划 、 文 物 保 育 、 绿 化 及 园 境

陆 路 及 水 上 交 通

水 务 、 渠 务 及 斜 坡 安 全

保 安

司 法

肃 贪 倡 廉

出 入 境 管 制

内 部 保 安

法 律 行 政

法 律 援 助

社 会 福 利

社 会 福 利

辅 助 服 务

由 中 央 管 理 的 公 务 员 事 务

行 政 失 当 投 诉

政 制 及 内 地 事 务

政 府 内 部 服 务

政 府 收 入 及 财 政 管 理

给 予 立 法 会 议 员 的 支 援

注 : 每 个 政 策 范 围 下 的 个 别 开 支 总 目 , 载 于 二 零 二 六 / 二 七 年 度 《 预 算 》 卷 一 的 索 引 。 索 引 另 按开 支 总 目 列 出 每 个 政 策 范 围 下 的 个 别 纲 领 。

附 录 C

词 汇

附 录 C

词 汇注 ︰ 粗 斜 体 的 名 词 在 本 词 汇 内 另 有 专 条 解 释 。

非 经 营 开 支 指 记 入 政 府 一 般 收 入 账 目 中 非 经 营 账 目 的 所 有 开 支 , 以 及 资 本 投资 基 金 、 基 本 工 程 储 备 基 金 ( 包 括 政 府 债 券 的 利 息 支 出 , 但 不 包 括 债 券 的偿 还 款 项 ) 、 赈 灾 基 金 、 创 新 及 科 技 基 金 、 贷 款 基 金 和 奖 券 基 金 各 账 目 的开 支 。 非 经 营 开 支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各 项 —

政 府 一 般 收 入 账 目

设 备 、 小 型 工 程 及 小 额 非 经 常 资 助 金

资 本 投 资 基 金

垫 款 及 股 本 投 资

基 本 工 程 储 备 基 金

土 地 征 用非 经 常 资 助 金电 脑 化 计 划政 府 债 券 的 利 息 及 其 他 支 出主 要 系 统 及 设 备工 务 工 程 计 划 的 开 支

赈 灾 基 金

为 香 港 以 外 地 区 发 生 的 灾 难 提 供 的 援 助

创 新 及 科 技 基 金

各 项 为 制 造 业 和 服 务 业 促 进 创 新 和 提 升 科 技 的 计 划

贷 款 基 金

各 项 由 政 府 拨 款 进 行 的 发 展 计 划 所 提 供 的 贷 款给 予 学 校 、 教 师 和 学 生 的 贷 款 , 以 及 公 务 员 的 房 屋 贷 款 等

奖 券 基 金

为 提 供 社 会 福 利 服 务 而 发 放 的 补 助 金 、 贷 款 及 垫 款非 经 营 盈 余 / ( 赤 字 ) 指 非 经 营 收 入 与 非 经 营 开 支 的 差 额 。

非 经 营 收 入 指 政 府 一 般 收 入 账 目 内 的 部 分 收 入 项 目 , 以 及 所 有 记 入 七 个 基 金账 目 的 收 入 , 其 主 要 项 目 如 下 —

政 府 一 般 收 入 账 目

出 售 政 府 宿 舍 及 其 他 资 产 所 得 收 入遗 产 税

从 房 屋 委 员 会 收 回 的 款 项

资 本 投 资 基 金

投 资 项 目 所 得 的 股 息贷 款 利 息

出 售 投 资 项 目 的 收 入

附 录 C — 续

基 本 工 程 储 备 基 金

地 价 收 入从 香 港 铁 路 有 限 公 司 收 回 的 款 项

公 务 员 退 休 金 储 备 基 金

赈 灾 基 金

创 新 及 科 技 基 金

出 售 投 资 项 目 的 收 入

贷 款 基 金

贷 款 利 息

出 售 贷 款 的 收 入

奖 券 基 金

拍 卖 车 辆 登 记 号 码 的 收 入

六 合 彩 奖 券 的 收 入未 计 入 发 行 及 偿 还 债 券 款 项 的 综 合 盈 余 / ( 赤 字 ) 指 政 府 收 入 与 政 府 开 支 的 差额 。

财 政 储 备指 政 府 一 般 收 入 账 目 、 资 本 投 资 基 金 、 基 本 工 程 储 备 基 金 、 公 务员 退 休 金 储 备 基 金 、 赈 灾 基 金 、 创 新 及 科 技 基 金 、 土 地 基 金 、 贷 款 基 金和 奖 券 基 金 的 累 积 结 余 。

未 来 基 金指 从 财 政 储 备 拨 出 的 部 分 款 项 , 用 作 较 长 期 投 资 , 以 期 为 财 政 储备 争 取 更 高 的 投 资 回 报 。 该 基 金 在 二 零 一 六 年 一 月 一 日 设 立 , 以 名 义 储蓄 账 目 的 方 式 持 有 。 该 基 金 以 土 地 基 金 的 结 余 作 为 首 笔 资 金 , 另 加 注资 ; 注 资 来 自 从 营 运 及 资 本 储 备 ( 未 来 基 金 以 外 的 其 他 财 政 储 备 ) 中 转 拨 的综 合 盈 余 。

政 府 开 支指 经 营 开 支 与 非 经 营 开 支 的 总 和 。 与 公 共 开 支 不 同 , 政 府 开 支 不包 括 各 营 运 基 金 及 房 屋 委 员 会 的 开 支 。

政 府 收 入指 经 营 收 入 与 非 经 营 收 入 的 总 和 。

营 运 及 资 本 储 备自 未 来 基 金 设 立 后 , 该 基 金 以 外 的 其 他 财 政 储 备 统 称 营 运及 资 本 储 备 。

经 营 开 支指 记 入 政 府 一 般 收 入 账 目 中 经 营 账 目 及 土 地 基 金 的 所 有 开 支 。

附 录 C — 续

经 营 收 入 指 记 入 政 府 一 般 收 入 账 目 ( 不 包 括 视 作 非 经 营 收 入 的 项 目 ) 和 土 地 基 金的 所 有 收 入 , 其 主 要 项 目 如 下 —

政 府 一 般 收 入 账 目

应 课 税 品 税 项罚 款 、 没 收 及 罚 金

租 金 及 差 饷专 利 税 及 特 权 税税 项公 用 事 业 及 各 项 收 费

土 地 基 金

经 营 盈 余 / ( 赤 字 ) 指 经 营 收 入 与 经 营 开 支 的 差 额 。

公 共 开 支指 政 府 开 支 加 各 营 运 基 金 及 房 屋 委 员 会 的 开 支 ( 经 营 及 非 经 营 开 支 ) 。

转 拨 各 基 金 的 款 项 政 府 一 般 收 入 账 目 和 八 个 基 金 ( 资 本 投 资 基 金 、 基 本 工 程 储备 基 金 、 公 务 员 退 休 金 储 备 基 金 、 赈 灾 基 金 、 创 新 及 科 技 基 金 、 土 地 基 金 、贷 款 基 金 和 奖 券 基 金 ) 之 间 的 转 拨 款 项 , 都 只 是 政 府 账 目 的 内 部 转 拨 , 并 不 属于 政 府 收 入 及 开 支 。

Document Outline 組合 1 BS 2026 Cover & Content Page Simplified Chinese Budget Speech (Simplified Chinese) (Master) (2026) 123 組合 2 版面 (補編及附錄)_26-27 組合 1 c_supplement01 c_supplement02 c_supplement03 c_supplement04 c_supplement05-06 Appendix 2026-27 Budget - Appendix A (Simplified Chinese) 第I部 预测用的假设与财政预算准则 经济假设 第II部 中期预测 (a) 会计原则 (b) 经营收入 (c) 经营开支 (d) 非经营收入 (e) 非经营开支 第III部 中期预测内政府开支/公共开支与本地生产总值的关系 第IV部 或有负债及主要的无拨备负债 2026-27 Budget - Appendix B (Simplified Chinese) 2026-27 Budget - Appendix C (Simplified Chinese)